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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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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8-26 15:5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农田建设管理处
  • 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为牵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一手抓紧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建设,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基本情况

    (一)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部分项目区由原中低产田变成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格局,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据评估,年度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4.3614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5.4539万亩、年节水达556.6992立方米,增加机耕面积2.2153万亩,道路通达率达到98%。

    (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坚持“围绕调整搞建设,搞好建设促调整”,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作为重要手段,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明确建设重点区域,注重优先在“两区”开展建设,通过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作物种植结构得到优化调整。据统计,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在“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12个,建设面积0.6904万亩,计划投资0.1399亿元。

    (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实施后,可有效缓解项目区内影响农田高产高效的制约因素,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机械化,减少相应的资源浪费和生产成本,促进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产品产量的提高,为当地农民带来实惠和收入。据测算,年度预计新增粮食371.2695万公斤、油料45.23万公斤、其他农产品551.4601万公斤,可使项目区内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3339.67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统筹,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一是及时抓好任务分解。根据年度建设任务要求,综合调研摸底情况及各地建设需求,制定下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及时细化分解建设任务,明确建设项目、具体地块。制定下发《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做好项目计划审核批复,加强项目监管,压实建设责任;二是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市、县两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针对机构调整人员到位晚、突发疫情对全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影响,不等不靠,一方面加强与部、省及乡镇(街道)的联系衔接,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建设需求,另一方向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听取前期工作情况介绍,了解掌握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现状,协商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开展现状底数摸排。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牵头协调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组织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查评估,完成全市641个上图入库项目县域内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收集、补充、整合及实地踏勘、评估和拍照取证,项目外业调查信息整理核实、信息录入和补充完善等相关工作,构建县域内高标准农田项目资源底图,基本做到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夯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基础。

    (二)多措并举,联动推动复工建设。

    年初,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挑战,全市各地严格落实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复工建设。一是加强疫情影响分析研判。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农业农村部关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落实,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调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汇总分析,认真评估研判疫情带来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研究提出多项应对措施,积极做好统筹协调保障工作;二是分区分类推动项目复工建设。在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及早谋划、提前部署,不等不靠、不误农时,尽旱安排具备条件的在建项目尽快“复工复建”。慈溪、鄞州等地通过参与专班、包联项目等方式,深入了解项目复工建设需求,聚焦瓶颈因素,通过专班协调解决施工材料、工程机械、防疫物资、交通运输等实际困难。海曙、奉化等地采取“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接触”等措施,通过微信联系、视频连线等手段,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建设,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建设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多方联动推进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参与主体多,为保证疫情后项目建设进程,各地农田建设管理部门注重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间协调联动,搞好项目对接、规划对接、设计对接,协调加快项目选址、方案批审等工作进程,严格程序规程,依靠乡镇、村社等基层组织征集项目区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的意见建议,鼓励支持当地村民参与项目工程监督,共同推动项目建设进程。

    (三)科学指导,强化政策机制保障。

    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科学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活支持政策,提升建设质量,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深入调研注重科学指导。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市局领导及职能处室会同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利用工作间隙先后几次赴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研,深入田间地头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当地管理部门意见反馈,指导当地制订复工计划,明确建设时间节点,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6月底全市23个在建项目19个开始复工,余下项目在完善相关程序后也在9月恢复施工。注重加强年度新建项目的筹划组织,7月初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初步设计市级评审,7月底完成项目实施计划批复,11月初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为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奠定基础。

    二是拓展渠道探索多元筹资。坚持以中央和市级投资为主、县级投资为辅、社会资本为重要补充的原则,积极探索农田建设筹资方式,在稳定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规模的同时,努力拓展新的资金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并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提供资金保障。2020年经与市财政沟通协商,明确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建设标准不低于19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0元/亩、市级财政补助500元/亩)。鄞州区结合实际,充分挖掘潜力,取得财政支持,使部分建设项目亩均提高到3000元以上。宁海、慈溪等地采取利用国家债券、乡镇自筹等措施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提升建设质量。

    三是综合施策激发建设活力。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项目立项、初设审批等相关管理权限下放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细化明确市、县两级工作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市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主要承担项目评审、立项批复、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县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则主要负责本级规划编制、部门协调、项目实施、初步验收及建后管护、工作落实等,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优化农田建设工作环境。

    三、下步工作

    由于机构调整及新冠疫情影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建设进度偏慢、资金保障不足、建设潜力欠缺、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面对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立足高质量发展,更加扎实务实抓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农田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1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建设。上述部署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彰显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各地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二)抓好清查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清查评估反馈清单底数,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建设任务不足、面积重叠、已建项目占用、建设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强组织研究,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表督促落实,抓紧补足补齐已建项目缺占面积,为科学编制“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谋划制定政策等提供详实数据支撑。

    (三)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根据农业农村部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要求,在前期清查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摸清底数、质量及分布等状况,结合“三调”数据,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需求与保障衔接、近期与长远结合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科学分析形势,立足建设基础,聚焦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任务,找准建设方向,启动市、县两级“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形成一个宏观的、中长期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建设思路与规划,为今后五年全市高标准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四)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当前首要任务是要抓好2021年3万亩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及组织实施工作,同步推进2020年第二批(补建)8.6181万亩建设项目,切实完成中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要优化区域布局,坚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向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倾斜,积极探索项目建设与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等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注重工程和生态措施相结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着力建设“土壤肥沃、设施优良、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生态绿色”的高质量农田。

    (五)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监管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广量多、工程分期,后期管护和保护利用是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切实改变“重建轻管”思想,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细化管护措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创新完善有效的管护模式。针对前期项目清查评估发现问题,结合当前“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利用情况监管,定期摸排,及时制止抛荒、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等行为,更好发挥高标准农田长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