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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2〕48号
江建业等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落实宁波市石浦港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建议》(第403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渔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经商市财政、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现答复如下:
石浦港是全国六大中心渔港之一,同时也是宁波舟山港十九大港区之一,发展地位日益凸显。我局一贯高度重视石浦港发展工作,大力支持象山县推进石浦渔港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政财资金和市级资金约2亿多元改善港区基础设施,建成了省内避风条件最好的渔业锚地,首创的 “港、船、岸、人”四位一体智慧渔港安全监管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在2021年11月,通过市县二级积极努力将以石浦中心渔港为核心的象山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获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建设的渔港经济区试点。该项目总投入13.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00亿元,县级财政投资2.43亿元,社会投资9.18亿元。项目围绕智慧渔港、平安渔港、产业渔港、美丽渔港、清洁渔港等五大方面开展,重点实施14个子项目,计划在2024年底全部完成。其中平安渔港项目有6个项目在石浦港区域,分别是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预算投资6900万元(地方配套5400万元已到位,中央资金1500万元用于码头泊位),有效拓展该区域停泊避风、装卸补给等渔港功能。实施期为2021年11月-2023年11月。石浦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铜钱礁),预算投资2900万元(地方配套1100万元已到位,中央资金1800万元用于码头泊位、系泊岸线),将有效改善港区核心区铜钱礁岛的基础设施、进而提升港区整体品质风貌。实施期为2021年11月-2023年11月。石浦国庆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概算投资5600万元(地方配套3600万元,中央资金2000万元用于滨海景观改造),在镇区主轴建成体验渔港风情、享受滨海度假的城市会客厅。实施期为2022年8月-2023年12月。石浦中心渔港改扩建项目(门前塘),概算投资3000万元(中央资金2500万元、地方配套50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渔船泊位、引桥),进一步优化水产园区整体功能布局,促进渔获物定点上岸、分区停泊示范区的创建。实施期为2022年8月—2023年8月。高塘岛乡林门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概算投资5500万元(地方配套2500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用于透水式渔民作业通道),极大改善该区域渔港基础设施,建成安全可靠的保障基地。实施期为2022年8月-2024年8月。石浦中心渔港整治维护清淤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均为地方资金),将大大改善沿岸渔业码头停泊条件,提高生产、交易的安全性。实施期为2023年2月-2024年10月。这些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使石浦渔港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提升,拓展渔港发展空间,增强渔港综合保障水平,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渔港体系。
对于你建议中提出的石浦港内淤积愈发严重和实施常态化清淤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象山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指导,特别是加强对石浦中心渔港整治维护清淤项目的建设指导力度,推进石浦中心渔港整治维护清淤项目早开工、快施工、早完工;二是配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理规划石浦港乃至三门湾区域并科学开展清淤工作,促进石浦港乃至三门湾区域持续健康发展;三是配合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支持象山县推进石浦港进港航道建设工程,配合推动倾倒区设置工作。目前象山县已完成倾倒区方案评审上报工作,倾倒区获批投用后将显著提高周边区域清淤疏浚成效。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继续做好石浦港区有关公共航道疏浚养护工作,督促指导做好码头区域疏浚维护工作。同时积极贯彻航道养护绿色发展理念,鼓励航道养护项目疏浚土(砂)就近资源化利用;四是配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石浦港区域海洋倾倒区划选和调整工作,将石浦港海洋倾倒需求清单,纳入象山南部海洋倾倒区,继续加强对海洋倾倒区的管理工作;五是象山县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将石浦港区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先提出事权方案,配合市财政按照规定标准以及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李蔚然 联系电话:8918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