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党组〔2022〕44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自涛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李超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职级;
徐根凯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宁波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鲍明浩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宁波市植物检疫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上述人员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8月16日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