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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渔业执法动态(4月16日至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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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5-07 10:5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 深刻认识伏休前夕渔业生产形势,筑牢海上疫情防线和渔业安全生产底线。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牵头协同海事、海警部门开启第三次“春雷”联合执法行动,市县渔政紧密联动坚守海上一线,切实保障渔区安全稳定。一周以来,全市重点检查渔船206艘,发现隐患渔船64艘,责令现场整改安全隐患63处,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渔船7艘,责令停航整改3艘;查办行政处罚案件30起;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9 艘。
              一、强化多方联动,守护渔业资源

    4月19日,象山半山边海域发现1头搁浅抹香鲸,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市县渔政第一时间全力组织救援行动,协同联合消防、应急等多部门执法和民间救助力量200余人,出动渔政执法船和护渔船12艘,在全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下,历经21小时现场持续接力救援,搁浅抹香鲸被牵引至南韭山海域成功放生回归大海。

    4月18日,陆勇军副局长组织市渔业处、市渔业执法队、象山和奉化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提前部署伏休期执法和渔业安全监管等工作,并于4月21日带队出动执法船7028、33205协同海事船艇开展“商渔共治”巡航检查。

    4月20日,宁海县郭文魁副县长组织开展春雷行动工作督导,要求宁海渔政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执法实效。

    二、形成监管合力,维护航道安全  

    根据春雷联合执法行动要求,市县渔政强化上下协同和部门联动,切实维护海上航道秩序。

    市渔业执法队协同宁海、奉化执法队联勤联动巡查象山港海域,协同象山执法队巡查檀头山海域东西公共航线,出动执法船艇和护渔船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渔船动态管控和安全警示,加强象山港海域蓝点马鲛种质资源保护普法宣传,立案查处违规作业渔船4艘,责令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处,严控鳗苗捕捞作业区,清剿违禁网具15件;按照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涉海涉渔安全执法,强化商渔船碰撞防范,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驱离公共航道附近生产作业渔船16艘,合力维护海上公共航道秩序。

    象山执法队实施夜间突击执法,协同联合海事驱离公共航道附近生产作业渔船11艘,清剿违禁网具60余件,保障部队军舰航道安全,全力确保海上航道畅通。

    奉化执法队结合“春雷行动”开展“护渔保安”攻坚行动,协同联合交通港航部门加强出港渔船安全执法管控,合力维护象山港海域公共航道秩序,坚持“检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切实保障航道秩序。
             北仑执法队协调联合海事、街道等部门涉海涉渔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航,加强甬江海域公共航道清理治,合力维护海上航道安全。

    三、结合各地实际,强化日常执法

    围绕春雷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市县渔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执法管控,结合各地渔业生产实际强化常态化执法管控。

     象山执法队全力筑牢海上疫情防线,海陆联动推进春雷执法,突出加强渔船疫情应急防控宣传力度,督促船东船长做好防疫措施,连日巡检码头92座次、岸线315公里、渔船81艘,应急处置报警案件1起,依法查获涉嫌违规作业渔船18艘,作出警告处罚8起,责令现场整改安全隐患31处,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渔船7艘。
             奉化执法队协同海事继续开展象山港海域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突出执法重点严查渔船、船员不安全行为,集中力量检查渔船 50 艘,责令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6处,责令停航整改AIS设备未规范值守渔船3艘;此外,联合市县专家组深入渔村实地检查网箱养殖场6家,抽检各类水产样品12批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和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停用药等行为,切实做好养殖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宁海执法队继续推进春雷执法检查,常态化巡检象山港、三门湾等重点海域渔船15艘,第一时间出动应急处置110联动报警案件1起,同时组织开展重点渔业镇乡初级水产品抽样检查,切实保障涉海涉渔安全生产。

    镇海、北仑等执法队强化属地监管继续推进春雷执法行动,加强渔船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严查渔船通导配备和船员持证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深入检查码头4座,重点检查渔船12艘,发现隐患渔船4艘,责令现场整改安全隐患4处。

    四、保持高压执法,严打“三无”船舶

    结合春雷行动保持三无船舶严打高压态势,市县渔政加强日常执法和部门联动有力实施三无船舶常态化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艘,取缔一艘”,以“零容忍”态度有效遏制三无船舶反弹回潮.

    奉化执法队协调联合属地镇乡开展码头、岙口等“三无”船舶藏匿点集中清查,精准查获涉渔“三无”船舶7艘,与此同时加强渔船修造源头管控,协同交通港航部门执法联动针对船舶未批先建、船厂未按图施工、违规改造等行为实地巡查辖区内船舶修造点2家,检查新建渔船9艘。慈溪执法队联合属地重点渔业镇乡加强闸口巡查,保持三无船舶严打高压态势,接连查获涉渔“三无”船舶6艘,清剿违禁网具18件,并于现场完成拆解取缔。宁海执法队定期组织组织“清网”整治行动,查获涉渔“三无”船舶3艘,清剿违禁网具117件。北仑执法队实地巡查辖区船舶修造点1家,现场查获涉渔“三无”船舶2艘,已就地完成拆解取缔1艘。象山执法队严打涉渔“三无”船舶1艘,同时加大“三无”船舶日常排摸整治,实地检查辖区船舶船厂7家,坚决杜绝出现建造“三无”渔船行为。

    五、推进执法联动,助力甬江禁渔

    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执法普法”两结合, 市县渔政部门充分发挥执法联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积极推进行刑衔接,进一步深化落实甬江水系禁渔工作。

    余姚执法队积极协调属地检察机关增强执法协作,联合办理非法捕捞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案,自3月1日甬江水系禁渔期以来,查获非法捕捞行为39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8人,提高执法刚性有力保障姚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江北执法队协同公安组织姚江夜间联合执法,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护渔队伍等多种方式做好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甬江水系禁渔“春潮2号”执法行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