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2〕78号
各区(县、市)渔业主管局、财政局,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有关制度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