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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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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4-13 10:31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及宁波市司法局有关通知要求,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对2022年3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拟继续有效19件,拟废止17件,现对清理情况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

    1.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4月21日。

    2.反映意见的方式:电话:89385523;来信请寄至: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517室。


    附件:1.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2.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