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成果应用,推动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宁波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布,请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月24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电话:89385584;
2、传真:89385577;
3、来信请寄: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601室,邮编:315012。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