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党组〔2022〕63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德平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乡村振兴建设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乡村振兴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商伟敏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免去徐娜同志的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乡村振兴建设处)处长职务。
上述人员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朱国雄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宁波市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副政委职务;
赵东海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宁波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上述人员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转任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