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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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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0-13 15:2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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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

    (一)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市本级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和影响重大的复杂、新型涉农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受理农业领域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由农业投入品导致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处工作。

    (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

    (六)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

    (七)承担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案情会商等工作。

    (八)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综合处、法制督导处、种植业稽查处、畜牧业稽查处、兽医和屠宰稽查处、农机稽查处6个内设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宁波市江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宁波市鄞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派出机构。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90.88万元,支出总计1,690.8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875.1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7.8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9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12万元,占收入合计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03万元,占85.79%;项目支出212.71万元,占14.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8.38万元,支出总计1,498.3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864.47万元,下降36.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50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执行年中下达预算的支出,以及预算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4.47万元,下降36.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2万元,占6.54%;卫生健康(类)支出38.62万元,占2.58%;农林水(类)支出1,198.24万元,占80.06%;住房保障(类)支出161.91万元,占10.8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9.7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执行年中下达预算的支出,以及预算结余。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退休人员变动追加预算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05万元,支出决算为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53万元,支出决算为2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70万元,支出决算为 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8.79万元,支出决算为98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基本经费预算按预算编制标准测算编制,年中按实际变动情况追加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年中部门二次分配下达预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计划取消,预算结余。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3.5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5.30万元,完成预算的75.6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占96.0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36万元,增长309.16%,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执法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占3.98%,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59万元,增长144.29%,主要原因是年度公务接待业务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对外农业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万元,完成预算的8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主要用于更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70万元,支出4.78万元,完成预算的6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41.56%。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累计9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支出。接待12批次,99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2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比2020年度减少75.92万元,下降27.86%,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4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部门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