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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名单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2-01-18 18:37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农发〔2022〕6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等制度的通知》(中绿体〔2018〕61号)、《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8〕77号)文件精神,经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评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专家评审和公示后,认定慈溪市金杨生态农庄等79个农产品为宁波市2021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人民政府等2个申请主体的产地为2021年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定产地。

    现予以公布。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