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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调研组来甬调研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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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9-16 18:2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交叉调研的通知》要求,9月15日至16日,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程金剑带领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单位相关同志到宁波开展交叉调研工作。调研组先后赴宁波尚蔬园生态农业、鄞州峥元牧场、红竹生态畜禽养殖场、姜山菜市场、宁波聚富农业、北仑名阳农庄等主体和农贸市场现场调研,并听取了宁波市“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介绍。

    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一级调研员宋兆祥介绍,“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职责,统筹各个任务,采取各种措施,落实各项保障,确保三年治理行动有序推进。一是明确各方职责,迅速周密部署。6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市、县各相关单位参加“三年行动”部署启动视频会议,紧接着召开续会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7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信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宁波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重点治理的品种扩展为15个。二是统筹各个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以“三年行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贯彻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1)等工作为主线,统筹兼顾各项职能,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下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方案》《食用农产品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方案》等文件,聚焦农产品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有力助推“三年行动”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三是采取各种措施,有序推进展开。对辖区内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按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产业分门别类建立规模以上主体名录5800余户。在辖区内832家农资店全面推行高毒(高风险)农药退市或定点经营,实现农药实名制购买。陆续出台《宁波市滩涂贝类五氯酚钠残留风险调查与专项监测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滩涂贝类监管。定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商会,分析存在的问题、难点。上半年,部省市三级抽检各类农产品3016批次,总体合格率99.2%。四是落实各项保障,确保活动成效。“三年行动”工作组要求各区县(市)、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全力以赴,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县(市)作为实施治理行动的主体,迅速摸清15个重点品种底数,为下步推进各项措施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多个农贸市场电子屏幕显示宣传标语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须知》《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等宣传册。

    程金剑表示,近年来,宁波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始终走在全省前列,通过这次调研,切身感受到了宁波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衢州地处内陆,宁波身处沿海,互补性强,在“农安”方面可以互相借鉴学习,希望将来多交流、多沟通、多合作。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三年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并与交叉调研组对口同志就本系统相关工作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