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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农业农村信息2021年第20期
  • 阅读:53
  • 时间:2021-06-08 11:04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简082

    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专刊(第3期)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4日

    【本期目录】

    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违禁渔获物

    迅速响应,精准打击——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监督组在行动

    海陆联动,编织起立体护渔“网”——各区县(市)护渔执法进行时

    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违禁渔获物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不见违禁鱼”为总目标,对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5月19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金珊、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石云星一行赴象山检查指导“一打三整治”工作。截至5月31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16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214家次,发放禁渔公告及宣传资料12279份,召开禁渔政策宣讲会72场,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8138份。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查获违禁渔获物74.58公斤,对无法出具进货查验凭证的经营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79份。

    严查买卖幼鱼。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该区农业农村、城市管理部门在对位于假山新村的一家个体水产店检查时,发现经营者谢某正销售冷冻银鲳等水产品,其中一箱银鲳体型较小。执法人员现场称重后发现该箱内单条银鲳重量小于60克,属于全年禁止销售的未达到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幼鱼,且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2.72公斤非法渔获物予以收缴,并将对谢某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严格索证索票。奉化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该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全区餐饮行业开展突击检查,在某酒店点菜区水产品养殖缸里发现有待售虾蛄、梭子蟹,酒店称是几天前购入尚未售完,但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虾蛄1.8公斤、梭子蟹4.85公斤予以收缴,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严查票证作假。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在与该县水利和渔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汪家河菜场周姓摊位某张序号的票据(客户联)不符。落款章显示,该票据来自象山最大的农批市场中心菜市场,经与同序号票据(存根联)对比,执法人员发现票据(客户联)上多了“黄吉2斤”字样。经询问得知,周某早上从中心菜市场购进一箱(约18斤)黄吉,但供货商无法开具有效票据给他,为“蒙混过关”遂动起了歪脑筋,在正规票据上自行添加了“黄吉2斤”字样,以便给黄吉“正身”,却没想到被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给识破,联合检查组随即收缴了还未出售的0.58公斤黄吉。

    迅速响应,精准打击——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督导组在行动

    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督导组与市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群众举报迅速响应机制,多部门联合,多手段查处违禁渔获物非法运输与销售。

    5月26日10时50分,有群众向“967201”渔政执法专线反映,一辆辽宁丹东牌照的厢式货车,运载违禁渔货物计划经高速运往浙江分销,目前已到达宁波,即将运往江北路林市场销售。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督导组,立刻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截查工作。11时30分按照部署出动人员,分赴沈海高速宁波北出口和江北区路林市场,采取重点高速路口侦查,重点水产市场盯防的策略开展截查行动。通过与高速交警协查、调取监控视频和与举报人求证等手段,查证举报车辆并未在宁波下高速。13时10分,举报人再次来电,告知该车辆在慈城服务区停靠,有卸货至其他车辆的迹象,部分违禁渔获物可能已转运至江北路林市场。与此同时,部署在江北区路林市场的行动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在市场主要入口设卡检查可疑车辆,检查货车30余辆,未发现违禁渔获物。另一路,赴市场监控中心查阅监控录像回放,最终发现一辆宁波牌照红色厢式货车,于13时左右在江北路林市场柏莱公寓附近停靠并有卸载冰鲜货物的举动。立刻组织人员赶往货车停靠点排查暗访,最终在柏莱公寓二楼出租房外,查获新鲜马鲛鱼6箱,约120斤。货主声称,此批货物来源地正是辽宁丹东,并无法提供相应进货凭证。督导组迅速联系并移交江北区“一打三整治”协调办,作进一步处置。

    5月27日15时至23时,针对此次查获违禁渔获物反映出的跨省违禁渔获物运输问题,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督导组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局开展了高速路口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40余人,分别在宁波东、宁波北、大朱家、蛟川等重点高速路口设卡,对过往厢式货车进行违禁渔获物运输情况突击检查,此次行动检查车辆360余辆,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有违禁渔获物运输行为。

    此次行动,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督导组与交警局城市高速大队指挥中心,探索建立了群众举报联合响应机制。下一步,对有具体车辆信息的违禁运输举报情况,渔政部门将及时通报城市高速大队指挥中心值班室,对其进行动态跟踪,交警部门视情设卡拦截查验,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严查附近重点市场,发现有违禁渔获物运输销售嫌疑后,迅速组织所在区县(市)渔政人员前往协助处理。

    海陆联动,编织起立体护渔“网”——各区县(市)护渔执法进行时

    伏休以来,各区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会议暨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联合护渔、联动治渔,继续推进“三战”执法行动,通过“清港”、“清网”行动和日常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等方式,确保“沿岸不见绝户网、海上不见应休船、市场不见违禁鱼”。

    象山县:组织渔政人员开展伏休期渔船安全监管,截至5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2人次,开展检查189次,海上检查94航次,航时246小时,航程2051里,出动执法车辆95车次,车时47.5小时,车程3295公里,巡检码头227个次,巡逻岸线1204公里,登检渔船138艘,收缴地笼网等违禁网具420顶,查扣涉嫌违规渔船8艘、“三无”泡沫排筏5艘、小型钢质渔船1艘、橡皮艇6艘,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渔船11艘,现场整改6艘6处、限期整改5艘6处,劝离未经报备违规进出港渔船12艘,驱赶违规钓鱼船1艘。联合公安、市场、运管、经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充冰点2家、水产品加工企业2家、船厂11家次、网厂2家次、各类市场主体7163家次,发放市场水产经营户和餐饮业主告知书1695份,签订责任状、承诺书1631份,张贴通告和海报276份,发放保护幼鱼倡议书2000余份,警告处罚61件、约谈市场责任方37家、暂扣流动摊12起,查获违禁渔获物85.15公斤、查封过期水产品10.1公斤、查封进口水产品128.5公斤,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起、刑事强制措施4人。

    奉化区:建立区、镇、村三级定人联船监管制度,实行渔船船位每日点验,做好应休渔船船位巡查和核实,实时掌握全区906艘渔船船位动态变化,严防应休渔船出海偷捕。组织“一打三整治”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查非法销售、利用违禁渔获物行为,规范渔获物来源、种类、数量、加工利用、进货凭证、进货及销售台账等记录情况。截至5月31日,共出动检查人员67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30家、商超190家、餐饮单位1260余家,签订经营户承诺书320份,警告市场经营户20余户,行政约谈餐饮单位2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00份。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港”行动,查获涉渔“三无”排筏49艘,收缴违规网具221顶,登检渔船63艘,对5艘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责令整改,检查船厂10家次,码头35座,港口26个。

    宁海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检查城区市场、饭店销售水产品情况,宣传伏季休渔、幼鱼保护等政策,开展违禁渔获物管控联合执法,严查非法销售、利用违禁渔获物行为,规范渔获物来源、种类、数量、加工利用、进货凭证、进货及销售台账等记录情况。截至5月31日,共出动检查人员5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9家、商超2家、餐饮单位19家,口头警告市场经营户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00份。出动执法车21辆次,执法人员112人次,滩涂巡查8次,对宁海海域开展地笼网清理行动,清理地笼网310余张;抽查渔船停泊点20处,累计检查渔船28艘次。

    慈溪市:实行渔船船位每日点验,每日对应休渔船开展船位巡查和核实,实时掌握全市83艘渔船船位动态变化,严防应休渔船出海偷捕。组织“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与餐饮饭店和农贸市场营业时间同步的原则,开展联合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查非法销售、利用违禁渔获物行为,规范渔获物来源、种类、数量、加工利用、进货凭证、进货及销售台账等记录情况。截至5月31日,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开展陆上违禁渔获物管控联合执法2次,沿岸巡查30次,登临检查渔船10艘次,查扣涉渔“三无”船(筏)2艘,清缴各类违规网具23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市场监管局对主要渔获物销售场所开展落实索证索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家单位331家,发出责令改正54家。

    杭州湾新区:开展联合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查非法销售、利用违禁渔获物行为,规范渔获物来源、种类、数量、加工利用、进货凭证、进货及销售台账等记录情况。截至5月31日,共出动检查人员25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8家、商超7家、餐饮单位100余家,签订经营户承诺书120份,警告市场经营户5户,行政约谈餐饮单位2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份。开展伏休期渔船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车10辆次,执法人员50人次,滩涂巡查10次,对杭州湾海域开展地笼网清理行动,共清理地笼网400余张,抽查渔船停泊点6处,累计检查渔船47艘次,更新改造渔船3艘。采取一线海塘全线封闭管理模式,所有人须凭庵东镇滩涂办备案登记证明经安检后出入,有效遏制了违规捕捞行为的发生。

    鄞州区:召开全区“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扩大)会议,部署禁渔护渔工作,建立区、镇、村三级定人联船监管制度,实行渔船船位每日点验,每日2次对应休渔船开展船位巡查和核实,实时掌握全区88艘渔船船位动态变化,严防应休渔船出海偷捕。截至5月31日,出动检查人员223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4个(包括农村交易点),经营户564户,商超、社区菜店等单位192户,检查餐饮单位347家,政策宣讲44批次,签订经营户承诺书914份,发放宣传资料2558份,约谈餐饮单位144家,处罚20起,查获渔获物4.89公斤,立案1起。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鄞州区公安分局、宁波鄞奉海事处等组织联合执法巡查,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巡航26海里,检查渔船11艘次,查处“三无”船舶2艘。

    江北区:建立伏休期间的路林市场定点值班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路林综合市场、各菜市场、饭店、夜排档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横幅,按照与餐饮饭店和农贸市场营业时间同步的原则,开展联合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查严打违禁渔获物交易;构建“重点区域常态化执法+多发区域手术刀式执法+信访举报响应式执法”的渔政执法体系,依托市区联动、区街道联动、多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内河非法捕捞。截至5月31日,开展各类执法行动311次,出动执法人员841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100多幅,签订承诺书2000余份,检查农贸市场、饭店、大排档等各类场所757家次,收缴违禁渔获物1420余公斤,登临检查渔船44艘,清缴各类违规网具近800顶。

    北仑区:建立区、镇、村三级定人联船监管制度,实行渔船船位每日点验,做好应休渔船船位巡查和核实,实时掌握全区33艘渔船船位动态变化,严防应休渔船出海偷捕。截至5月31日,出动执法船17艘次、检查人员165人次,开展联合检查21次,海域检查13次,陆域检查8次,检查船厂2家、渔船20艘次、港口2个、码头12处、农贸市场2家,清除违禁网具202顶,查获“三无”船舶2艘,立案2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检查人员56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30个,检查市场经营户719户次,检查商超、社区菜店等市场外流通单位344户次,检查餐饮单位384家次,签订经营户承诺书份数762份,行政约谈餐饮单位85家,警告11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获违禁渔获物7.695公斤,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135份,悬挂宣传横幅104张,海报200张。

    大榭开发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违禁渔获物管控联合执法,严查非法销售、利用违禁渔获物行为,规范渔获物来源、种类、数量、加工利用、进货凭证、进货及销售台账等记录情况。伏休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家、商超2家、餐饮单位30余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份,查扣违禁渔获物约2公斤。开展伏休期渔船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车15辆次,执法人员30人次,对大榭海域开展地笼网清理行动,共清理地笼网40余张;登船检查3艘次,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船舶,组织人员赴温岭对本区籍延绳钓作业渔船开展出海前安全检查1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