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目标,牢牢把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线,大力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放心县创建工作
及时调整宁波市农产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按时向农业农村部和省厅核报机构改革后我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指导北仑、鄞州、江北和海曙做好2018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测评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时序安排,向省农业农村厅请示增加海曙区,同江北区一并列入2019年申报考评验收,截至2019年底全市10个区县市全部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考评验收。
二、牵头做好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年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441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6679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农村市场1138个,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5527.35公斤,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99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66件、货值17.708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137.87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7件、案值31.7万元,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13.6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15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71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增加市级财政预算300万元用于检测设备更新和提升。开展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培训,会同市人社、市总工会组织市级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选派优秀检测员参加省级竞赛,获得种植业组第一、水产组第二的好名次。认真做好全年部省市三级抽检任务,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2019年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市本级安排600万元经费抽样监测农产品10785批次,其中定量检测约5000批次。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9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与划型、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区县(市)、功能区制定实施农产品监测方案,配合做好部、省两级对我市的农产品抽检工作。2019年共完成风险检测5277批次,总体合格率达98.5%以上。组织召开了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商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以宁波市农科院为基地,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完成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设立申报工作。
四、结合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印发《关于2019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生鲜乳、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和农资打假等七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开展整治,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整改。根据国家和省四部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执法、培训、宣传力度,按时汇总报送相关数据,总结,对在整治期间查处的问题做到100%处置。联合行动期间,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650家,出动执法人员4034人次,查处问题30起,处罚罚金1.975万元,责令整改29家,取缔无证照企业2家,受理群众举报6起,查处问题6个。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试行合格证制度
我市所有涉农区县(市)已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省级验收考核。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下半年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象山县试点推进城郊蔬菜种植散户的监管,落实“承诺、巡查、监测”三项制度,推行信息卡管理。全市已有6600余家规模种植养殖生产主体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出具各类合格证120多万张。配合做好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及试运行有关工作,继续做好省市数据对接工作,协调做好江北、象山、宁海、余姚等区县(市)培训推广工作,推广智慧监管APP上线。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扩大信用主体覆盖面,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细化农口相对单位职能任务,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构建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健全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制修订和管理力度
强化农业标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团队参与标准研制和推广,开展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监测,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农林畜水标委对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进行审核,拟定全年地方标准制修订内容。审核报送国家标准《调味鱿鱼制品》1个,《绿色雷笋生产技术规程》《马口鱼人工育苗技术规范》《虎斑乌贼人工育苗技术规范》《籼粳杂交稻甬优238单季栽培技术规程》4个,新申报《单季晚稻化肥减量增效施用技术规程》1个;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加大标准宣贯培训力度,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开展畜禽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七、做好重点时期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
重点保障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和端午等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执法督查,增加检测批次,注重网上舆情处置。加大草莓、杨梅、葡萄等重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印发《加强草莓质量安全管控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质量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排查,生产记录抽查和产品专项检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八、推进品牌强农战略
积极稳妥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工作,突出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宣传和扩大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面积达到200万亩。落实巡查检查、专项抽检等措施,加强证后监管。组织召开宁波市农业品牌发展大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直通车活动。积极做好“三下乡”活动中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结合草莓、葡萄采摘节、水蜜桃文化节等农业节庆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