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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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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5-25 08:1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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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甬农电〔2021〕12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领导及市委书记彭佳学批示精神,深刻吸取“5.21云和县大砻湾养猪场塌方事故”教训,加强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分析研判,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农业行业汛期安全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聚焦防汛防台,切实做好农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汛期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隐患。市局将于今天起成立督导组,对各地汛期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具体分组见附件)

    (一)强化渔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渔港设施和在港伏休渔船防雷防火防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钓具类海上作业渔船安全监督检查;改善和维护渔港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开展航道清障、港池清淤,设定临时性避风锚地,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

    (二)强化农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农机库房、设施大棚、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防灾减灾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推送天气预报和气象情况,提醒机手和合作社应对和防范极端天气,强化对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牌照驾驶等行为的整治,抓好农机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农家乐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督促乡镇(街道)重点对位于强降水条件下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及易涝等灾害隐患点的农家乐进行排查。针对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于山边搭建的亭子、雨棚要密切关注,防止因山洪暴发冲垮设施。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灾害监控和现场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疏散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山区要重点预防滑坡、山洪等情况的发生。

    (四)强化养殖场等涉农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养殖场等涉农场所设施安全、排水管道沟渠疏通和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梁柱老化、承重不足,棚膜、压膜线破损松懈等隐患,尤其加强对建在山脚、半山腰、水边等高风险地点养殖场的排查除险,同时要关注农村危房设施安全,确保汛期各类涉农设施场所和人员安全。

    (五)强化沼气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沼气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隐患,开展沼气安全生产巡回检查,检查沼气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进出料口盖板牢固性、沼气管道泄漏检查、电气设备安全以及消防防火安全情况,室内注意保持通风,防止沼气泄漏。指导辖区内沼气工程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汛期气温高,雷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频发,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应急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确保问题全面清零。要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加强网络信息和舆情管控,妥善果断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影响。

    附件:汛期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安排表

    甬农电〔2021〕12号.doc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