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1〕65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综合执法局,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东钱湖经发局:
现将《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65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