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简报期刊 简报信息
  • 简报信息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农业农村信息2021年第7期
  • 阅读:
  • 时间:2021-04-02 17:38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简082

    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专刊(第1期)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工作进展】

    2020年12月底,全市变型拖拉机存量共5240台。截至2021年3月31日,全市已完成报废淘汰453台,完成率8.6%,其中镇海区完成率19%、奉化区完成率15.7%、江北区完成率14%、鄞州区完成率11.7%、象山县完成率11.5%、慈溪市完成率11.2%、海曙区完成率9.8%、余姚市完成率5.6%、北仑区完成率5.4%、宁海县完成率4.1%、东钱湖完成率3.9%、杭州湾完成率3.3%、高新区完成率0%。

    【工作动态】

    ▲全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市农业农村局到象山检查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市交通警察局与市农业农村局专题商量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全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3月12日,全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陈世本主持会议。

    李强局长对《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奖励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强调,提出要以此为依据和遵循准确把握并认真落实。

    李强指出,开展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认真执行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的具体体现;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强强调,为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淘汰工作,各地要切实抓好六个“到位”: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到位;二是明确责任,措施落实要到位;三是积极引导,营造氛围要到位;四是齐心合力,严格执法要到位;五是过细操作,稳定工作要到位;六是强化信息报送,沟通交流要到位,充分展现农机安全工作“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担当作为,为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确保农业安全生产提供农机安全支撑。

    市农业农村局到象山检查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3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陈世本副局长带领农机处、农机畜牧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到象山检查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推进情况。

    陈世本副局长在听取象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汇报后,对象山前期工作进展、采取措施及完成情况,特别是象山的“每月工作提示单”“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及目前的报废数量等进行了充分肯定,希望象山下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进展通报、工作指导、补偿资金、信息报送七个“到位”,确保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顺利提早完成,率先走在全市前列。

    市交通警察局与市农业农村局专题商量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3月19日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通警察局局长余承嗣带队到市农业农村局专题商量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余承嗣局长与市农业农村局陈世本副局长就道路限行、道路执法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商量研究,并达成了共识。余承嗣局长表示市交通警察局将尽快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变型拖拉机淘汰限行公告发布工作,同时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在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期间加大道路执法检查力度,挤压变型拖拉机生存空间,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区县(市)动态】

    ▲象山县

    3月8日,召开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动员部署会,通报全县当前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吴志辉副县长作讲话部署。

    3月19日,召开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市局《关于做好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的通知》、市局动员部署会及县领导指示精神,对各镇乡(街道)农机员进行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相关业务指导培训。

    3月24日下午,吴志辉副县长带队到贤庠检查东片四个乡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鄞州区

    3月16日,组织召开全区乡镇农办主任和农机站长参加的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部署会。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变拖“清零”督查小组,22日起对辖区各镇部署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争取提前完成全区变拖“清零”目标任务。

    【工作交流】

    象山县多措并举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开展以来,象山县高度重视,在前期梳理摸底、调研座谈、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制定《象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1月17日正式下发。截至今年3月17日,已办理报废手续267辆(其中提前报废205辆,正常报废62辆),完成总任务数的23%,已发放提前报废补偿及奖励资金154辆192.5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镇乡(街道)成立以镇乡长(街道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及时动员部署,制定详细推进计划;充分发挥驻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等作用,确保县、乡、村三级工作渠道畅通。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专项督查组,由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分片包干,对镇乡(街道)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进行督查;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单,采用“红黄绿”三色预警方式,每月通报一次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推进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并进行表态发言;变拖提前报废淘汰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

    三是彻底排摸底数。要求各镇乡(街道)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实际情况,特别是外籍拖拉机、已达报废年限仍在使用的拖拉机以及“三无”拖拉机等,再进行一次全面、仔细、彻底的排查,确实做到心中有底,并时刻关注辖区内拖拉机增量情况,确保无遗漏。如果因排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相关拖拉机安全事故,将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督促各镇乡(街道)完成《告知书》签字任务。二是通过手机短信滚动发送报废政策和进度动态,动员机主积极办理。三是已与象山电视台协商好,在象山电视台两个频道每天8个时段播放报废政策和禁行通告,时间为3个月(费用为2.4万元)。三是要求各镇乡街道在核心区域、重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以此来营造声势和氛围。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物流)专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作用,拟制下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通知,会同县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计划3月下旬至6月底开展变型拖拉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每周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路检路查,依法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执法中宣传政策,通过严格执法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加速变拖淘汰进度。同时要求各镇乡(街道)主动与辖区内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接协同,同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

    六是明确限行禁入。3月份与各相关部门协同对接,研究制定变型拖拉机道路限行和行业禁入规定,明确时间节点,分步进行落实,逐步实现变型拖拉机在全县所有道路限行,在农业生产经营、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地和工矿企业等所有行业领域禁入,促推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七是关于报废补贴奖励。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协商,确保报废补贴及提前奖励资金县级配套部分按时足额到位;分阶段分批次(计划每月一次),及时向机手发放和兑现变型拖拉机正常补贴及提前报废奖励资金;基于当前废铁收购市场价格上涨较大情况,3月22日与回收公司再次沟通,回收公司同意在保持原定1000元每吨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对4、5月份前来办理的路费补助由原来的100元每台提升至200元,提高机手主动报废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