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象山县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日前,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
象山县坚持“土地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意见、农村集体用地合作建房管理办法,制定农宅服务经营体系方案,完善形成“1+21”制度政策体系。推进乡村产业项目“一链式”服务,搭建乡村产业信息对接平台,与中国电信合作设计网站平台,形成乡村产业项目招商推介、流转交易、审批服务、建设融资实行“一张网”。目前,该县已将960宗、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的闲置农房和1万亩左右的养殖塘、林地等农村闲置资源收入农村闲置“宅基地+”数据库,并通过“乡愁产业空间”乡村产业信息对接平台,引入98个乡村产业项目,累计盘活6.7万平方米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