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简082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5日
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于3月2日下午召开,卞吉安副市长作动员讲话,市农业农村局李强局长作具体工作部署,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交流。
会议指出,春季农业生产在全年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占有重要地位,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2月4日备春耕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粮食面积、农资农机、服务保障等迅速落实到位,春花作物田间管理、生猪生产稳步有序推进,春季农业生产总体进展顺利。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切实增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落细落实粮食面积,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种粮效益;要持之以恒抓好生猪增产保供,加快新建场产能,加强引种扩群,扎实做好防疫工作,推动生猪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要强化保障服务,做好农资农机调度,加强政策、农技、金融、信息等各项服务,确保春季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各地要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底线思维,聚焦渔业、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源头管控,加大监测力度,强化隐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实,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同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稳步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我市突出“四个聚焦”全面推进畜牧兽医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消费安全,我市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市畜牧兽医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60人次,检查畜禽屠宰、畜牧养殖、生鲜乳生产、动物诊疗等生产经营主体643家,受理举报13起,查处违法行为43起,立案查处28起,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针对私屠滥宰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采取全面排摸和重点区域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社会举报与主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防私屠滥宰现象反弹。市执法队开展“零点行动”,对全市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夜间执法检查。余姚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捣毁了1个菜牛私屠滥宰窝点。奉化区建立案件线索倒查机制,联合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通过对市场上“白板肉”的调查排摸,深挖源头,查获1起菜牛私屠滥宰案。海曙区通过主动监测发现“瘦肉精”案件线索2起,已移交公安部门,销毁涉案菜牛2头。鄞州区印发《关于开展全区生猪、菜牛私屠滥宰情况排查的通知》,建立“区级把舵、乡镇撒网”的排查机制,强化生猪、菜牛私屠滥宰日常巡查。
二、聚焦生鲜乳购销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生鲜乳行为。结合生鲜乳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全市5家生鲜乳收购奶站、8辆生鲜乳运输车辆和9家奶牛养殖场实行全覆盖检查,未发现非法收购、运输生鲜乳和各种违禁添加行为。宁海县采取不定期巡查和生鲜乳监督抽检相结合,督促落实乳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奶牛场养殖环境不够整洁、兽药和疫苗使用登记不规范、奶站环境卫生亟待加强等问题提出责令限期改正的要求。慈溪市、镇海区等地进一步加大对生鲜乳监督抽检力度,指导、督促奶牛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兽药使用记录,从源头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聚焦畜禽养殖环节,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投入品行为。在投入品使用方面,围绕兽药、饲料、自配料加工环节兽药等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未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未建立兽药使用记录、未建立养殖档案、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原料药、人用药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投入品和其他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在流通调运方面,突出省外生猪调运备案报验和跨省引种审批制度落实情况,严查“炒猪”等调运违法行为。海曙区、鄞州区各查处1起省外违规调运畜禽案件。慈溪市查处1起跨省引进种禽未审批案件。
四、聚焦动物诊疗行业,严厉打击非法诊疗行为。从行业准入和规范动物诊疗活动两方面入手,利用全国执业兽医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线上核查+线下巡查”新模式,着力整治动物诊疗机构无证经营或超出许可核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租借兽医师执业证书,违规用药,不规范使用兽医处方笺,执业兽医超出注册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等问题。江北区对动物诊疗机构不规范使用兽医处方笺、执业兽医不在岗、麻醉药管理不到位等轻微违法行为提出立即整改要求,对使用药品无产品批准文号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对10家宠物诊疗机构开展约谈,督促开展内部管理整治。象山县依法取缔1家非法动物诊疗机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海曙区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工作
为打赢粮食安全攻坚战,海曙区牢固树立稳粮保供意识,抓紧抓实备春耕生产。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小麦播种面积2.8万亩、绿肥0.35万亩、油菜0.5万亩,种植蔬菜1.5万亩,力争早稻播种面积1.39万亩,以超额完成春季稻麦粮食种植任务。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持续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符合规模种粮补贴条件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区财政对早稻补贴标准每亩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亩180元。此外,石碶、洞桥、集士港等镇(乡)街道还陆续出台相关农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100-500元/亩不等的补助,促进农户的早稻种植积极性。
二是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集中培训、一对一指导、电话微信QQ联系等方式,多渠道向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目前线上线下辅导指导农户6000余次,举办春耕生产技术培训班1期。同时,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并做好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全区现拥有各类春耕适用农机具1200多台,其中,农耕拖拉机449台,配套旋耕机553台,水稻插秧机246台,预计春耕期间有效投入各类农机具1000台许。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春耕春管物资供应安全。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对辖区范围内宁波禾丰农资公司和宁波金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两家大型农资供应企业以及38家农资零售商店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化肥、农药等实行监管,累计出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00多人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为我区春耕生产农资供应保驾护航。(海曙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