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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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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2-08 17:20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1年2月8日

    公告期限: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20日

    为规范实施政府补贴配方肥推广活动,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就确定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实施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RL-21005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入围供应单位

    四、标段号、采购内容、入围供应单位数量、入围后的供应期限、入围要求

    标段号

    采购内容

    入围供应单位数量

    入围后的

    供应期限

    入围要求

    确定海曙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确定鄞州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奉化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宁海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象山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余姚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江北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慈溪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入围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肥料供应”的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有效的肥料生产许可证的肥料生产企业。(投标文件中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入围企业营销的补贴配方肥须具有肥料登记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免于肥料登记的除外);提供的补贴配方肥非本单位生产或所有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提供期限:2021年2月8日至 2021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1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0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传真报名函及至电王先生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0574- 28830072/传真:0574-28830650),未在规定期限缴纳标书费并传真报名函及致电确认的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将被拒收。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快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项目编号、标段号),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帐号: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12010122000560368。

    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21年2月28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至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12010122000560368。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中。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33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3月1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33楼)开标,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385584;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王威猛、许伟港;

    联系方式:电话0574-28830072,传真0574-28830650;

    十二、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将不能公告中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