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级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四项行动 深入推进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整治
  • 阅读:
  • 时间:2021-12-23 17:19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纪办[2021]11号)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重点整治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大额资金存放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非生产性支出不规范、民主决策不规范等问题。至11月底,全市累计查出问题806件,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改,目前共完善制度367项,移送问题线索67个,党纪政务处分37人,退赔金额276万元。

    一是开展村级合同规范清理行动。对长期合同、低价合同、违规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清欠合同应收未收款。共查出各类合同不规范问题517件,其中低价合同55件,长期合同72件,不规范合同105件,签订程序不到位、兑现不及时等其他合同问题285件,对于低价、长期、不规范合同,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合同等方式加强整改,如海曙区石碶街道建庄村低价出租场地,集中整治后,村里终止了该场地低价租赁合同,并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当前市场价进行了评估后,进入了平台公开交易,年租赁价从30.5万元提高至98万元。对于兑现不及时的合同,加强追缴力度,如慈溪市长河镇纪委在推进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通过提级帮办,协调农经、财政、司法等部门共同出力,收回了拖欠4年多的村集体房产租金。宁波全市通过规范合同、追缴欠款,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挽回经济损失614万元。

    二是开展资源资产进场交易行动。共查出资产交易不公开问题56件,其中产权交易违规36件,“三资”运行情况未公开1件,大额资金存放不规范等其他问题19件。各地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做好整改工作。如余姚市修订完善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农村“产权”超市,全市21个乡镇(街道)的145个村经济合作社申请交易701笔,交易底价总额15266.7万元,完成交易金额累计11078.68万元,交易溢价1268.29万元,综合溢价率达12.93%。

    三是开展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规范行动。以向村属企业、老年协会等其他组织转嫁开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含误工补贴)为重点,开展违反非生产性支出规定专项整治。对于向其他组织转嫁开支的,一律收回,如北仑区大碶街道有21个村私设老年协会账户,对于一些非生产性开支在老年协会账户中列支,通过整改,共收回老年协会账户金额77.5万元。对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的行为,收回相关人员消费款项,并进行纪律处分,如宁海县黄坛镇弘扬村有2万元集体收入未入账,用于赞助其他村办公楼落成,经整改,镇纪委给予该村通报批评,并扣发村书记绩效工资。慈溪市观海卫镇卫西村违规套取资金8075元用于发放补贴,镇纪委已立案处理。

    四是开展大额资金存放规范行动。市里在“三资”管理意见中对大额资金存放规定作了明确,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村级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有效解决了人情存款、关系存款等问题,确保了集体资金的安全。如奉化区对于大额资金存放要求以镇街为单位,参照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一家基本账户合作银行,所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全部存入基本账户。鄞州区福明街道制定出台了《福明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对存款银行的招标入围、选定方式和个数进行规范,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行为,提升合作社资金保值增值能力。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效地解决了村民“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健全了一批制度,筑牢了监管防线。通过以问题为导向的集中整治,一些现有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不断显现出来,通过将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和经验制度化、规范化,最终上升形成新的制度,为解决问题提供了规范化、科学化的依据和方案,从而将问题在根子上得到解决。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县、镇、村三级共制定出台367项规章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三资”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筑牢了监管防线。

    二是解决了一摞问题,推动了制度执行。通过集中整治,不少地方解决了多年欠款难收回,长期合同租金无递增机制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对资产交易通过拆分等形式规避公开招投标、村级重大事务先执行后决策、非生产性开支转嫁等一系列违规违纪的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对制度执行力情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对执行不到位之处进行督促整改,有力地提升了制度执行效力。

    三是赢得了一片民心,维护了社会和谐。通过集中整治,村级合同、资产交易、资金存放、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不规范问题得到了整改,在使村集体和村民的直接经济利益得到更好维护的同时,干群关系更加和谐,群众参与村社建设发展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形成乡村治理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共识,凝聚治理合力。如象山县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信访量同比减少了14.7%。宁海县在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森林村庄”创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村级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加快了项目进度,提升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