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布,请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 电话:89187023;
2. 传真:89385623;
3. 邮箱:nbszm@163.com;
4. 来信请寄: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401室,邮编:315012。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