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市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落实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场修复振兴、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治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十五)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包括农办秘书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行政审批处)、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帮扶促进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植物检疫局)、畜牧兽医处(市动物卫生监督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机关党委等内设机构。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685.60万元,支出总计10685.6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45.11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71.0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669.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6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 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 1.16万元,占收入合计0.0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4.82万元,占52.24%;项目支出5096.14万元,占47.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69.89万元,支出总计 10669.89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41.4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98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整预算的执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4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3.61万元,占5.75 %;卫生健康(类)支出175.45万元,占1.65%;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9401.51万元,占88.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79.33万元,占4.49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8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下达)、上年结转预算的执行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4.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变动追加预算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2.31万元,支出决算为 23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5.44万元,支出决算为4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39.79万元,支出决算为430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基本经费预算按预算编制标准测算编制,年中按实际变动情况追加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180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指标划拨市级预算单位执行及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延期。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4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跨年度执行。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追加预算执行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农业会展预算执行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86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下达预算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下达预算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项目和市级预算单位划拨预算指标执行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其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费用不列编年初预算,按实际需要年中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3.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3.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0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3.44%,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以及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42.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占34.0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占65.9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5.37万元,下降41.8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及从严控制和压减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5.1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对外农业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85万元,支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派驻局本级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13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29.69%。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4批次,累计79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支出。接待174批次,79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985.12万元,支出决算为90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以及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比2019年度减少179.47万元,下降16.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并、职能和人员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8.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有车辆1辆, 其中其他用车1辆,是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宁波市执行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部门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广]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农业农村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4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