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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20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名单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1-01-04 17:24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农发〔2020〕195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等制度的通知》(中绿体〔2018〕61号)、《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8〕77号)文件精神,经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评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专家评审和公示后,认定宁波市海曙高田畈农场等106个农产品为宁波市2020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详见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等4个申请主体的产地为2020年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定产地(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95附件.xls

    1.宁波市2020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名单

    2.宁波市2020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定产地名单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