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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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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9-07 10:11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浙象渔30064,船籍港:象山;持证人:吕跃辉;身份证号码:*;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渔村村民。因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未被有关执法部门扣押),证书编号:(浙甬)船捕(2016)HY-100400号;现来我局申请公告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需公示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原证作废,并重新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如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反映。

    电话:0574-87187733。

    公示发布日期为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