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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农业农村信息2020年第72期
  • 阅读:
  • 时间:2020-09-04 09:27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简082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日

    【本期目录】

    ▲实现分类全覆盖  走好全面小康路——余姚市梁弄镇垃圾分类工作在行动

    ▲多措并举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再上新台阶

    ▲海曙区多措并举抓实“一打三整治” 工作

    实现分类全覆盖  走好全面小康路——余姚市梁弄镇垃圾分类工作在行动

    “建设成为全国革命老区全面奔小康样板镇”是梁弄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的短板,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更是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年初以来,为了促进梁弄镇农村人居环境有更为全面的改善,倡导形成文明的农村生活方式,梁弄镇拔高标准、自我加压,强化保障、狠抓落实,进一步拓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是进村入户、营造氛围,实现分类宣传全覆盖。通过“入户宣传指导与周边氛围营造有机结合”的宣教方式开展分类宣传,实现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源头分类精准率的双提升。目前,共发放分类垃圾桶近 9000 个、宣传资料 6000余份、入户讲解 6000 余次,设置宣传点位46处。同时,落实专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化服务,针对性开展垃圾分类入户指导、宣传培训、检查督导、优胜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30余次,努力打造垃圾分类样板村(小区)。

    二是不留盲区、精准布施,实现分类设施全覆盖。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简单明了、精准无误”的标准做好硬件设施建设,为垃圾分类的有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全镇共有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于一体的示范投放点 100 余处,一般投放点近 600 处。同时,在全镇积极开展查漏补缺、找茬纠错工作,对前期投放的分类设施出现破损或缺失遗漏、宣传内容有明显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补缺,共排摸出 66 处点位,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分类设施的全面、规范、正确。

    三是立足专业、有效督导,实现分类督导全覆盖。为切实提升垃圾分类质量,建立了一支由76名督导员组成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并开展了桶边督导业务培训,为分类督导工作的专业化保驾护航。各村(社)根据村民垃圾投放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督导时间。督导员坚持“开袋”、“破袋”双突破的原则,通过“开袋”检查垃圾分类是否正确,“破袋”对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和纠错,逐步实现垃圾从“随手扔”到“随手分”,从“不愿分”到“自觉分”的转变。

    四是建立机制、强化监督,实现分类收运全覆盖。制定出台《梁弄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引进第三方监测公司,对18 个村(社)开展每月一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排名通报,为实现分类收运环节的监督反馈提供 强力支撑。同时,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促使全镇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全面推进、全面提升。各村(社)设置垃圾分类信息公开栏,标明督导员、收运员等相关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方便村民及时反映问题,监督分类收运环节。(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多措并举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再上新台阶

    2015年奉化作为全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县区之一,率先在全市开具了第一张农产品合格证,得到了相关业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肯定和欢迎。为认真贯彻部、省、市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严格规范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奉化区采取部门互动,产销联动,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农产品合格制度再上新台阶。截至8月底,全区当年已有123家生产主体在上市食用农产品上加贴二维码合格证累计达77400余张,其中在宁波市级监管与服务平台上65400多张,比上年同期增长140%以上。主要做法就是坚持“四个强化”:

    一、强化机制,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今年7月30日,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分工,落实责任,打通产地到市场链条。健全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市制度。规定规模以上生产主体上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附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认证(登记)证书,或追溯码、耳标等合格证明;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举办者应对没有合格证或者信息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未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销售。通过建立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进一步促进奉化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提高地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使用率。

    二、强化责任,推动合格证制度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压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主体责任,监督种植养殖者严把地产农产品质量关,严格落实基地检测、检验检疫和合格证等准出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准入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农业生产主体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必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市场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经营规范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强化挂钩,提升执行合格证制度的内在动力。加强与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挂钩。2019年底,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财政项目、农业品牌推选、农业主体推优评奖、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和评奖、农业展会等工作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情况挂钩,将生产经营主体及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作为前置条件。今年已开展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绿色食品申报、“五新”项目申报、网上平台销售等工作,对农业生产主体以建立二维码合格证追溯点,使用农产品合格证为进入门槛,如宁波市奉化尚田文武农场、宁波市奉化德贤家庭农场、奉化豪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联合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等10多家农业主体主动安装好二维码合格证打印机,规范使用合格证,提高了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合格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促进合格证制度常态化。合格证制度既是一项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树立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有效手段,更是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维护广大消费利益的创新举措。奉化区把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和重点工作来抓,把合格证与惠农政策扶持、年度考核相结合形成常态化,不断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下发<宁波市奉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奉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奉化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下达考核任务和政策扶持并举,提高农业生产主体和市场主体重视合格证、使用合格证意识。对于按规定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规范开具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个建设主体0.25万元的奖励,2018年-2020年共建立二维码合格证追溯点生产主体174家,累计发放奖励资金43.5万余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海曙区多措并举抓实“一打三整治” 工作

    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以保护渔业资源为中心,持续深化“打非治违”,稳步开展“一打三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开展内河巡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一打三整治”行动期间,全区共开展姚江、奉化江、樟溪河及内河水域等执法巡查40次、出勤渔政执法人员214人次,查获并收缴电鱼等非法捕捞船只9只、背包电瓶4只、网80顶、以及轮胎、筏等各类作案工具等14件。同时,不定期对姚江、奉化江、樟溪河等水域开展地笼等违规渔具清理,共清理785件,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现象,保护了渔业资源。二是开展增殖放流,稳定水域生态系统。我区有平原河道364条,总长770多公里,水域面积2万多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去年7月初的城区大换水与二次台风排水),渔业资源并不丰富。为切实恢复水域的渔业资源,推进河道水域生态系统稳定,区农业农村局于6月中旬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鳙鱼、鲢鱼、草鱼等苗种1110万尾。三是多方联动检查,规范市场流通环节。伏休期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53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公告1336份,发放餐饮业主倡议书1262份,宣讲76次,约谈市场举办方92家,检查农贸市场81个次、经营户及餐饮单位822户次,共查处违禁渔获物75公斤、其中当场处罚9起、立案1起。(海曙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