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完成进度月报和分析工作,组织召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推进座谈会,督促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中央和市级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召开财政支农资金改革座谈会,解读宁波市专项资金改革内容,指导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任务落实。完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制定。
3.完成5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验收,报送产业争先月度工作情况,完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验收申请,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上图入库,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培训。
4.在江北达人村“共庆丰收·甬抱小康” 举办农民丰收节宁波主场活动,现场签约13个项目。
5.召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组织现场考察、经验交流和发布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流程。
6.协助市委办和市府办召开全市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
7. 配合市委办、市府办《宁波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发文相关工作
8.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9.落实省粮食功能区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国土三调数据结果,部署开展全市粮功区利用现状摸底调查工作,指导区县(市)做细做深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工作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10.开展生猪新建项目督查。9月14日、9月18日,局领导带队分赴慈溪、余姚实地督查金辉、创源、慈海、正大等新建项目,要求两地主管部门督查主体倒排工期,务必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产。同时,指导两地空栏养殖场抓紧实施改造,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11.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专班工作,推进渔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梳理涉农领域工作职责。
12.做好《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联合发文,宣传贯彻和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