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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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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9-11 11:49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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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0〕76号

    黄晁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宁波市数字乡村及其产业配套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的关注和重视。提案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我们认为您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意义分析非常到位,提出的加强数字乡村发展的建议和举措,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精神,全面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现将我们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宁波数字乡村发展现状

    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宁波市农业农村各条战线紧抓数字乡村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三农”领域的融合应用,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近年来,宁波市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本着“面向应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智慧农业云平台”和“互联网+农业”为切入点,一是立足新常态,推进农业管理高效化。(1)建设了农业农村部华东地区首个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2)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项目建设,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业链一体化监管、运营、服务体系,大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的大数据决策应用能力。(3)大力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安装18.5平方米LED大屏,对视频会议系统、车载单兵、中控等进行系统集成,开发农业机械应急、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动力疫情事件应急、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四个方面的应急指挥系统。二是组织实施了一批智慧农机、智慧畜牧、智慧渔港等数字农业示范项目;三是涌现了一批以“海上鲜”一站式数字渔业服务平台、“甬农鲜”农产品社区直供平台为代表的新型互联网+农产品电商模式,有力推动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领域的渗透融合。目前,我市已经初步构建了数字农业技术及应用框架,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乡村智慧治理能力大幅提高。加快推动全市乡村治理标准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在宁海设立了全国首个乡村治理标准化研究所,宁海小微权力清单“36”条、象山村民说事上榜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二是打造江北区“一张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创新“一村一图”、“一物一码”数字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模式,成功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个典型单位。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土地承包经营权数字化管理服务基本实现,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大幅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乡村数字化生活服务加快普及。近年来,我市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一是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稳步推进。至2019年底,我市已建成标准型、简易型益农信息社总计2410个,覆盖率达到99.8%以上。二是农民信箱建设成效显著。认真做好农民信箱管理和考核,分解落实农民信箱年度考核任务,加强对农民信箱的应用培训和推广,加强注册信息的维护更新,组织召开现场会,开展农民信箱推介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发展定位,以数据资源为关键发展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数字农业、智慧乡村、数据惠农为重点领域,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原则,强力推动宁波数字乡村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您提出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是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成立宁波市数字乡村发展领导机构的建议,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我们将按照中办、国办下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及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从组织、制度层面为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保障。考虑到我市数字乡村建设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也需尽快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目前,我局对接省厅“数字三农”专班,牵头成立“数字三农”专班。制定我市“数字三农”专班工作方案,落实专班人员分工,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并分解考核任务。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从政府层面成立市县两级数字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数字乡村规划、建设和项目实施,同时加强监测分析、评估评价和绩效考核,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二)强化资金保障。数字乡村建设需要持续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据了解,江苏省、浙江省等数字农业发展先进地区,都有完善的资金保障措施。如江苏省数字乡村大脑项目,所需资金2946.2万元从归口省农业农村厅使用的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中安排。目前,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缺少财政投入,至今尚未安排数字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正如您建议所说,要加强市级财政支持,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政府专项资金,重充分发挥政府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下步我们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积极争取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设立数字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市级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宁波市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统筹现代农业发展大专项、智慧城市建设专项等专项资金,明确划出数字乡村建设用途,支持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完善产业、财政、金融、科技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现有政策,鼓励数字乡村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形成发展合力。

    (三)夯实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能力。根据您提出的“建设宁波市数字乡村发展的技术体系和运营体系,联合本地科研院所等资源打造数字乡村产学研用平台”的建设,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我们将着力加强农业“十四五”规划中数字乡村的基础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宁波市智慧农业研究院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宁波市智慧农业研究院作为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的科技支撑和决策咨询机构,加强开展智慧农业、数字乡村重点项目前瞻性研究,邀请农业信息化领域相关专家、相关IT企业农业信息技术专家,组织召开宁波市智慧农业研究院工作联席会议和智慧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研讨会,促进与国内农业信息技术研究机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我市智慧农业发展。二是加强对数字乡村建设规划研究。根据《数字宁波建设规划(2018-2022年)》 、《宁波市智慧城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发展定位,以数据资源为关键发展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明确宁波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订了《宁波市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宁波市数字农业三年计划》、《数字乡村建设可行性研究方案》等一系列规划和方案,下步我们将按照规划和创建浙江省数字乡村整建制试点要求,认真做好宁波市数字乡村示范市试点,指导慈溪市开展数字乡村示范县,努力构建宁波数字乡村建设“1+3+N”高质量发展架构,创建即“打造一个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三个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创建 N 个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引领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动我市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强化人才支撑。依托市“3315”“泛3315”人才引进计划,拟与国家农业信息化中心合作在宁波成立创新平台,加大对数字乡村相关的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核心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管理人才的引进,加大集聚一批数字乡村实用型专业人才。开展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网络知识普及。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等主体作用,加强农民信息素养培训,增强农民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吕长淮  联系电话:13065608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