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工作安排:
1.研究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月报制度,有力促进工作进展。
2.继续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4.下发调研提纲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农房建设基层立法调研。
5.继续做好专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加强沟通协调,起草全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初步方案。
6.继续做好《宁波市“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报送“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相关重点任务月度报表。
7.指导鄞州区开展创省美丽乡村示范县自评,做好市级对鄞州区创建省示范县台账资料审核及推荐上报工作。
8. 组织召开全市农经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经各项工作。汇总整理各区县(市)落实情况,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9.做好农业农村部2020年度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扶贫先锋候选人评审推荐,并报农业农村部。
10.按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复产复工,坚持靶向管理,注重农产品生产源头,加大监测力度,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11.分析研判7月份任务完成情况及预测排名,重点抓好8月份列入指数评级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12.继续做好在市联防联控办.市疫情管控组中担任的联络员工作。做好局防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综合情况,编报我局疫情防控每日工作情况,以及部(局).省厅有关畜牧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调度上报工作。
13.继续推进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督导检查。
14.会同公安.交通.财政.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出台工作并做好政策解读。
15.会同市财政局下拨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