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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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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05 17:42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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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制定下发《2020年宁波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指导区县(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做好市农业农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3.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

    4.讨论修改《宁波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管理办法》,会同市司法局专题向市自规局相关处室征求立法修改建议。

    5.批复试点开办浙贝母、香榧、青蟹、泥螺、罗氏沼虾等5个产业险种,推出梨气象指数保险,葡萄、柑橘“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叠加保险,调整农业雇主责任险和涉农意外伤害险方案,农业雇主责任险新增22万和33万两档保额,并适当降低保险费率,涉农意外伤害险农户自缴比例从70%下降至60%。

    6.制订2020年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相关考核任务分解及评分标准,做好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验收准备,审核推荐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报送2020年“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相关重点任务月度总结、月度报表等,推进《宁波市“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十四五”规划》编制,通报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第二季度建设完成情况,进一步测算乡村产业专项资金。

    7.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督促检查事项通知书(甬督通[2020]5号)要求,做好宁波电视台第四期《服务问效﹒民生问政》(文明创建面对面问政会上)曝光的农村公厕失修问题的答复工作,列出工作清单,并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8. 会同市改革办开展郑栅洁书记在“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建议”上的批示办理工作。

    9.起草2020年度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市级年度实施方案。

    10.根据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冠防疫和复产保供相关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农户遇到的实际问题,带专家指导、送技术上门。二是开展生产保供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相关舆情监测,确保地产农产品的数量的同时确保质量安全。将每日各区县市工作动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及时向局防控办汇报。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将各地、各专业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四是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注重源头监管,与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联系,联合拟制试行合格证实施办法。五是根据上级要求,按时上报部、省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合格证开具及执法情况。

    11.深入研究分析粮食评价指标体系,根据6月底专班实地进度督查结果,督促各地整改落实上阶段问题清单。根据周报进度情况,研判分析失分情况,加大对全市共性问题的攻坚力度,加强对不同区域个性问题的分类指导,对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对策措施。加强上下沟通联系,两次专题赴省专班对接汇报工作,争取排名进位。向市分管领导专题汇报6月份专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排名预测。

    12.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做好在市联防联控办.市疫情管控组中担任的联络员工作。做好局防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综合情况,编报我局疫情防控每日工作情况,以及部(局).省厅有关畜牧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调度上报工作。

    13.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宁波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宁波市“三类渔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4.《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进行汇总,对方案进行了完善。

    15.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第二季度调度统计,报送农田建设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