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0〕119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功能区农业农村(渔业)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市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甬安委〔2020〕11号)和市安委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宁波市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 皇甫伟国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林建国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处长
组 员: 朱立富 市经信局
王 敏 市公安局(边防支队)
竹晓春 市财政局
宋小军 市交通局
朱 茗 市应急管理局
叶卫东 市气象局
罗俊伟 市银保监局
张 力 宁波海警局
周 驰 宁波海事局
黄章伟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冯辉强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
工作专班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实行相对集中办公。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承担全市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出需要由市安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渔业船舶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好动态工作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工作;承担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参照建立渔业船舶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等原因调整的,由相应接替职务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