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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兽用生物制品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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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10 09:40
  • 来源:市畜牧兽医局
  • 作者:综合处
  • 为切实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7月9日,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葛民乐带领农业执法人员前往余姚、海曙等地,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果运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

    在兽药经营单位,检查组查看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委托协议,以及兽药仓储、购销记录等兽药GSP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经营“自家苗、中试苗”等违规违法行为;在畜禽养殖场,检查组对免疫档案、用药记录、生产记录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在检查中,葛民乐强调,兽药经营、使用单位要加强兽药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使用兽用生物制品。各区县(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大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在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形势下,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推动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生产、依法经营、规范使用,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