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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宁波市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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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4-28 17:09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和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继续走在前列。2020年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幅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10%以上。

    一、统筹抓好“三农”重点工作

    (一)建立“5+1”工作专班机制。建立粮食生产、生猪增产保供、数字“三农”、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帮扶开发等5个专班以及1个综合协调组,形成“5+1”专班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完成全年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牵头领导:李强;牵头处室:秘书处、办公室;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启动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同步开展“十四五”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业融合、数字乡村、主体培育、农业科技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库建设,争取有更多农业农村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发展规划和计划财务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制定新一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社会事业促进处、政策法规和改革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实施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强化精准帮扶,推广农产品收购、来料加工、旅游帮扶、电商帮扶、科技帮扶等多种帮扶模式,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00元。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产业帮扶工作。〔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推动主要农产品量质齐升

    (五)稳定粮食生产。细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任务,出台粮食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169万亩、总产量13.47亿斤。开展粮食绿色高产示范,推进稻米优质化、模式多样化、技术精简化,推进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牵头领导:林宇晧;牵头处室: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六)优化种植业结构。坚持“稳粮、优经、强特”导向,加快推进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等省级示范基地建设,新增省级“五园”示范基地18个,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135万亩、总产量270万吨以上。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培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综合型种业集团2家以上。〔牵头领导:林宇晧;牵头处室: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七)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坚持“六化”引领,加快推进5个10万头规模猪场和10个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建设,鼓励现有养殖场能养尽养,确保生猪产能达到123万头。统筹推进家禽、奶牛产业提档升级。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10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置率达100%。〔牵头领导:茅黎泓;牵头处室:畜牧兽医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开展渔场修复振兴和“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落实伏季休渔制度。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优化捕捞产品结构,推动船载冷冻冷藏保鲜技术改造,推广渔船捕捞清洁生产技术。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发展池塘多层级生态养殖、稻田生态综合种养等生态绿色养殖,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加快发展远洋渔业。力争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05万吨以上。〔牵头领导:皇甫伟国;牵头处室: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九)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县)、示范区创建,新增1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县)、8个省级示范区、31个市级示范区。全面推行化农药购买实名制、化肥使用定额制,确保化肥农药持续减量,有机肥使用量保持在10万吨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2%以上,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11条。〔牵头领导:皇甫伟国、林宇晧;牵头处室:科教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补贴,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长效机制,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推进水稻等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特色农机装备和技术,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1个、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区1个。加快设施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改造,新建标准化连栋设施大棚1000亩。〔牵头领导:郑余庆、陈世本;牵头处室: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培育本地农产品网络直销平台。〔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二)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培育省级休闲乡村5个、农家乐集聚村6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6000万人次。实施农家小吃振兴行动,推进乡村农家特色小吃产业化发展,农家小吃销售额达到50亿以上。办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庆活动。〔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三)构建乡村产业发展大平台。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生产加工平台、融合发展平台、金融支农平台和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做好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扫尾工作,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特色农业强镇2个、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24个、现代农业庄园18个。〔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四)实施品牌强农行动。全面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打造1个市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和5个县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农产品与网络销售平台的有效对接,用好农博会、茶博会、农民丰收节等展示平台。全年组织400家(次)以上农业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五)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加强科研机构、推广机构、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科技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协同集成创新。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改造,建成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0个。〔牵头领导:皇甫伟国;牵头处室:科教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六)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制定引导人才回归农村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支持“两进两回”人员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发展乡村产业,大力培育宣传大学生、农创客返乡创业典型。〔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七)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银政合作,创新金融支农服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金融需求项目库建设,推动成立市级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统筹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质,规范政策性渔业保险发展。〔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发展规划和计划财务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四、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

    (十八)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坚持“点带面”结合、县镇村户四级联动,全域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突出串点成线,强化产村融合,推进农旅文一体化发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10个、特色精品村(示范村)200个、达标村600个、乡村振兴示范带10条。〔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十九)实施村庄有机更新行动。拆除、保留、改造和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梳理式村庄改造。大力推进重要古建筑古遗迹保护修缮、不协调建筑拆除改造和村庄景观化改造,积极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和有序利用。梳理改造村庄300个,保护利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20个。〔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二十)实施乡村集聚发展行动。深化“城郊十园”美丽乡村综合体建设,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中心村,优先落实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增强集镇服务功能,有序推动村庄集聚发展。新开园美丽乡村综合体2个,培育小集镇式中心村10个。〔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二十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和脏乱差清零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行农村公厕专人负责(厕所长)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保障机制,新增省级项目村30个、高标准示范村20个,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15个、示范村5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五、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二十二)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强化基层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程。制定乡村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三治结合”、“四个平台”、全科网格等重点平台,健全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深入实施乡村善治示范创建工程,培育省级乡村善治示范村200个。〔牵头领导:陈世本、卞银江;牵头处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十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集体经济攻坚提升行动,以年经营性收入不足20万元的行政村为重点,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扶持力度,推行镇村联建统营、抱团发展等模式,发展旅游经济、物业经济、服务经济等新业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全市7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牵头领导:陈世本、卞银江;牵头处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十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加快整合畜牧业管理、农资监管、农机管理、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营管理、农业项目管理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全市益农信息社全覆盖。〔牵头领导:茅剑辉;牵头处室: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五)推进农业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涉农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实现涉农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全城通办、一事联办,重点探索农民建房和渔业捕捞审批“一件事”改革。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六)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做好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渔业安全生产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双随机”监管,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领导:王才平;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和改革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六、加快农业农村改革创新

    (二十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权抵押增量扩面,探索股权继承和有偿退出机制。推进闲置农房激活利用,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农房抵押贷款制度、流转交易机制等配套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试点。支持象山县开展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综合集成改革试点。〔牵头领导:陈世本、卞银江;牵头处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十八)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实施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新增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40家、市级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10家。〔牵头领导:陈世本、卞银江;牵头处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十九)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加大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培育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加强农民学院、农民学校和田间学校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农村实用人才8000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牵头领导:皇甫卫国;牵头处室:科教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提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按照“普惠+特色”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农业补助资金。〔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发展规划和计划财务处;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七、强化农业农村安全管理

    (三十一)强化农村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农业农村重大风险预警和重大突发事件管理机制,建设覆盖全市的粮食、果蔬、生猪、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反馈闭环管理。加强农家乐、休闲农业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行动。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牵头领导:皇甫伟国;牵头处室:局安委办;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二)强化渔业安全管理。全面推开港长制,实施渔船分类、分区、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海上渔船动态点验和编组生产。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落实渔船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渔业生产信息化、组织化改造。〔牵头领导:皇甫伟国;牵头处室: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三)强化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战,严格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和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推进县级集中洗消中心建设。加强植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牵头领导:茅黎泓、林宇晧;牵头处室:畜牧兽医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四)强化农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新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加快推进淘汰报废变型拖拉机行动,全年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1000台。〔牵头领导:陈世本;牵头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持续做好“双安双创”工作。启用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系统,加快与国家和省级平台对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推进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提高监测抽检频次,市级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牵头领导:陆开宏;牵头处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八、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

    (三十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七)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快农业综合执法、基层经管、基层动物防疫、农技推广等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拔专业干部、年轻干部,大力弘扬“担当有为、务实创新、敬业奉献、团结奋进”的农业农村精神,打造“一懂两爱”的农业农村铁军队伍。〔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八)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整治“四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常态化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下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九)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突出惠农政策落实、选人用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项目招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制定完善防范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牵头领导:郑桂春;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