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计划
1.完成2020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
2.做好宁波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推进《宁波市“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十四五”规划》编制,
4.开展2021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公厕等拟创项目排摸,统筹年度创建计划。
5.完成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调研指导的统筹和汇总工作。
6.强化做好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加强与省专班的对接沟通,做好年度粮食生产最终考核工作。
8.抓好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进渔业安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9.指导做好冬种作物田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