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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肥药两制”改革省级示范农资店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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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12-03 10:3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种植业稽查处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法发〔2020〕5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经县级初审后,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海曙区、宁海县“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进行市级复审。

    本次复审主要从数字化管理、绿色化服务、规范化经营、附加项目四个方面对农资店进行检查。经过复审,海曙区15家、宁海县13家农资店均符合省级示范店标准。复审结果已上报省厅待省级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