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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获评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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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12-03 10:25
  • 来源: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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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象山县农业农村局榜上有名。

    近年来,象山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依法行政、执法护农,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2019年组建象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办案,进一步建立完善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象山县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坑农害农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严重农业违法行政行为以及因农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建象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3个中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整合分散在同级内设机构执法职能,以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另外,成立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示范创建工作,并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压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立了党支部,多次开展局领导上党课、“三联三送三落实”、“两进两捡”等活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岗位学习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法律考试与学法考核相结合,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每年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每月中层干部会前集中学法,执法队员年度学法40学时以上,同时通过执法研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提高执法能力。

    强化执法保障,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购置更新执法装备。目前,执法队配备执法车1辆、台式电脑11台、笔记本电脑3台、执法记录仪8部、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储设备(台式电脑+刻录)1套、打印机6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彩色打印(复印机)1台、扫描仪1台、执法移动终端及其网络10套、执法设备箱6只、抽样工具包2套、执法包11个、数码照相机4台等办公和执法设备,能保障执法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另外,统一的执法制服在明年也能配备到位,将一进步提高执法队伍形象,保障执法权威。

    三、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做到行政决策符合规定程序、行政决策内容合法,有效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给执法人员带上“紧箍咒”,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单位工作人员持证率99.5%、执法队执政率100%,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 学时,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等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监管执法,保护农业安全。

    厘清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管的边界,印发《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局内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职责的通知》,明确由行业管理单位开展“双随机”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执法队开展行政处罚相关的专项检查。通过日常管理,规范农资经营单位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规范农业种养大户建立相关档案制度;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执法、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打击兽用生物制品违法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20次以上,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500余家次,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检打联动,在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强化农资投入品和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测,2019年以来队农资投入品监督抽检205批次,对农产品开展例行监测和风险监测1251批次、开展监督检测320批次,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43起,累计罚没款10.45万元,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了超范围、超限量等“红线”和违禁药物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