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要求,2021年1月1日零时开始,在长江口禁捕管理区范围为东经122°15′、北纬31°41′36″、北纬30°54′形成的框型区线,向西以水陆交界线为界设立禁渔区,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作业。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市海洋与渔业队黄剑波副队长带队,执法二科林旭东参加对慈溪市相关港口摸底检查,全面落实长江禁渔举措。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从政治高度对待此次的长江十年禁渔,特别是长江口禁渔区周边地区;
二、做好宣传工作,慈溪本地渔船不要前往长江口禁渔区内生产捕捞;
三、加强挂靠在本地的15艘外地渔船的管控,特别是对挂靠在本地的崇明岛籍渔船,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通告要求;
四、完善渔船的信息终端,特别是船舶的北斗、AIS导航系统监管,实时掌控渔船动向,及时发现各类违规情况发生;
五、加强渔船的船名标识,特别是一些木质渔船,存在船名号不清现象要及时涂描辨别;
六、寒潮来袭,要求辖区内所有渔船停止海上作业回港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