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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农业农村信息2020年第81期
  • 阅读:
  • 时间:2020-11-27 14:53
  •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简082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0日

    我市圆满完成“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

    根据(浙农法发〔2020〕9号)部署要求,10月份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强化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41人次,检查市场、企业745个,受理举报7起,发现违法行为38起,立案16起,调处生产事故7起,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一是精心组织,力求实效。根据省厅“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要求,我市精心组织筹划,坚持以问题和隐患为导向,以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为原则,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和线上线下同步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网络销售假劣农(兽)药等违法行为。同时扩大农业执法领域,从农业投入品执法向农业综合执法延伸,从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向使用环节延伸,实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过程执法。

    二是落实制度,规范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各地农业执法机构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中全程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情况,实现执法检查全记录、检查过程可追溯。以农资信息监管为抓手,利用宁波市农业投入品智慧监管系统、浙江省智慧畜牧业云平台等农资监管平台,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如海曙区执法队重点开展百草枯专项整治,强化证件核准、信息监测、监督抽检,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29家主要检查对象开展集中执法巡查。

    三是实战练兵,互查互学。针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各地农业执法人员变动,特别是近年来新进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现状,市农业执法队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了“绿剑”秋季交叉执法检查,抽调全市农业执法骨干对全市10个区县(市)、3个功能区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了交叉检查,受检地区的农业执法人员全程陪同检查,观摩学习,既锻炼了队伍,又增强了各地相互间的交流学习。

    四是强化抽检,保障安全。在坚持日常执法检查常态化的同时,结合“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市农业执法队组织开展了饲料生产企业、种畜禽质量安全等“双随机”检查,市农业执法队、象山、慈溪等地农业执法队分别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肥料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同时,对以往多次检测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和问题隐患较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以秋季水果及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和隐性成分、禽蛋等兽药残留超标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抽检。行动期间,共抽检农药68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3批次、农产品220批次。

    五是执普结合,营造氛围。在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时,采取检查与宣传、告知相结合,整改与约谈承诺相结合,行政处罚与法律法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分级管理。加大对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和有失信行为的单位检查力度,通过多办案、办大要案和系列案,强化执法威慑力,切实提升农业执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