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0〕170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现将《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市级统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7日
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市级统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市级统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宁波市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403号)和《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市级统筹部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海办〔2016〕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结合我市渔业工作重点,将渔业资源养护、渔业综合管控、渔业安全生产、远洋渔业发展、渔业产业健康发展、执法能力和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我市渔业油价补贴市级统筹资金扶持和补助的主要方向,进一步加快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渔业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提升渔业综合管控能力,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支持全市公共性渔业资源养护。一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4〕19号)精神,2021年继续在象山港、韭山列岛、渔山列岛等海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放流主要品种为岱衢族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卵、日本对虾、毛蚶等,完成放流数量3.25亿尾(粒)以上。二是加强城区内河渔业资源保护,开展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内违规渔具、养殖设施集中拆除清理及销毁工作。
(二)支持渔业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宁波市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升渔船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一是加大对民间海上救助行动补助力度,鼓励和引导海上作业渔船在接到渔船遇险或事故救援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实施搜救。二是为10人及以上渔船船员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减少船员海上作业不慎落水后溺水死亡的风险。
(三)支持渔业综合管控、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市渔业应急现场(视频)指挥系统建设,建设依托中国海监7028船等10艘执法船艇的海上应急现场视频指挥系统和全市1+12个区县(市)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视频对讲系统。二是对象山港黄避岙海监维权基地浮码头进行疏浚维护,包括扫海测量、疏浚等。
(四)支持远洋渔业发展。引导扶持远洋渔业企业更新建造远洋渔船、建设国内外远洋渔业基地,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推动远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
(五)支持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按照省“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海渔政〔2019〕3号)要求,加快推进渔港污染物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我市完成46个二级以下渔港(其中三级渔港9个,等级以下渔港37个)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任务。二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沿海渔港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沿海渔港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按照《沿海渔港环境监测评价规程(试行)》《沿海渔港水域环境监测评价技术规程(试行)》要求,对我市46个二级以下渔港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三是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购置一台液相色谱-质谱仪。四是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实施生态健康养殖行动、养殖尾水处理行动、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行动、种业质量提升行动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
(六)支持渔业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做好《宁波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甬党发﹝2019﹞48号)中问题编号二十九(4)(海水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杭州湾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环发〔2019〕51号)、原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宁波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2018-2022)》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杭州湾区域水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甬农发〔2019〕139号)任务,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和连片集中处理示范区建设工作。二是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19〕10号)任务要求,培育慈溪市、鄞州区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三是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5号)精神,培育鄞州区明州田语生态农业公司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四是在象山开展海水网箱绿色改造提升试点。
三、实施要求
(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实施,相关业务处室牵头编制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经党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一是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增殖放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试行)》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放流苗种,资金拨付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三是放流前由有资质的机构(单位)进行苗种药残检验,由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或委托有能力的科研机构)进行疫病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放流苗种质量安全。四是邀请相关处室、单位派员参加并监督增殖放流工作。五是采取专业调查和定点调查相结合方式,对鱼类生存状况跟踪调查和监测,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价,形成效果评价报告。
(二)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内违规渔具、养殖设施集中拆除清理及销毁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资金拨付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
(三)加大民间海上救助行动补助力度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实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相关补助政策,对符合补助政策的海上救助行动给予补助。
(四)10人及以上渔船船员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由有关区县(市)委托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招标,区县(市)局按照招标结果,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全市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677台、救生防水雨裤7633套,市级承担资金75%。
(五)市渔业应急现场(视频)指挥系统建设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资金拨付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
(六)象山港黄避岙海监维权基地浮码头疏浚维护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资金拨付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
(七)远洋渔业发展项目按照县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引导扶持的原则,由县级财政、渔业主管部门出台资金补助政策,扶持远洋渔业企业发展、国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远洋渔船更新建造、远洋资源探捕开发,加强远洋渔业专业人才培养,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八)二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任务中,三级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资金由市级安排,由渔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渔港现有基础条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等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资金由各区县(市)安排。各地要按照《沿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压实渔港经营主体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协调推进辖区内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指导做好渔港含油污水、生活废水、固体垃圾等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九)二级以下渔港的环境状况监测和评价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实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二级以下渔港环境监测及评价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委托有关科研单位进行监测和评价,资金拨付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
(十)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购置由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置。
(十一)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项目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十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和连片集中处理示范区建设工作由属地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全市建设89个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或总面积13350亩以上的连片集中处理示范区(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根据任务清单,对确定的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点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及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做好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各地组织验收,按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十三)慈溪市、鄞州区开展培育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慈溪市、鄞州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在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和支持。
(十四)培育鄞州区明州田语生态农业公司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工作由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实施。
(十五)海水网箱绿色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由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资金拨付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对改造网箱按照造价的75%进行资金补助,市、县各分担5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绩效考评、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实项目实施部门,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分工和相关工作措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地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市级统筹部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海办〔2016〕73号)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绩效管理。各地要结合各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依据任务清单内容,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指标和指标值,通过现场核查、建设进度、第三方测评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四)加快项目进度。各地要加大项目前期协调力度,按任务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不得挤占、挪用统筹资金,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附件: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市级统筹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附件
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市级统筹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 ||||
县别/单位 | 支持重点 | 任务清单 | 金额 (万元) | |
市农业农村局 | 全市公共性渔业资源养护 | 2021年在象山港、渔山、南韭山等海域放流岱衢族大黄鱼苗种1837万尾、曼氏无针乌贼卵700万粒、日本对虾1.8亿尾、毛蚶1.2亿粒,共计3.25亿尾(粒)。 | 564.3 | |
渔业安全生产 | 加大对民间海上救助行动补助力度,鼓励和引导渔船在收到救援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实施搜救。 | 100 |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下渔港(三级渔港9个,等级以下渔港37个)环境状况监测和评价。 | 156 | ||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 全市公共性渔业资源养护 | 30 | ||
渔业综合管控、执法能力建设 | 建设宁波市渔业应急现场(视频)指挥系统。包括:(1)基于移动网络(部分执法船结合现有船载卫星网络),配备20套渔业应急指挥单兵开展渔业应急现场引导,建设依托中国海监7028船等10艘执法船艇的海上应急现场视频指挥系统;(2)全市1+12个区(县)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视频对讲系统。 | 169.98 | ||
象山港黄避岙海监维权基地浮码头疏浚维护。 | 91.27 | |||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购置一台液相色谱-质谱仪。 | 350 | |
渔业产业发展 | 实施生态健康养殖行动、养殖尾水处理行动、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行动、种业质量提升行动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 | 250 | ||
象山 | 渔业安全生产 | 10人及以上的渔船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283台、救生防水雨裤3396套。 | 178.29 |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级渔港2个。 | 10 |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18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270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270 | ||
海水网箱绿色改造提升试点。在象山西沪港礁门、西沪港里高泥、黄避岙乡凤凰礁、石浦镇泥礁村、三门口、石浦镇庵山岛海域开展海水网箱绿色改造提升试点,改造面积16533m2,消减网箱面积3684m2,建设24×24米大网箱16个、3×6米小网箱188个。 | 366.5 | |||
远洋渔业发展 | 按照以县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引导扶持的原则,由县级财政、渔业主管部门出台资金补助政策,扶持远洋渔业企业发展、国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远洋渔船更新建造、远洋资源探捕开发,加强远洋渔业专业人才培养,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 2000 | ||
宁海 | 渔业安全生产 | 10人及以上的渔船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1台、救生防水雨裤15套。 | 0.77 |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级渔港3个。 | 15 |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20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300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300 | ||
奉化 | 渔业安全生产 | 10人及以上的渔船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380台、救生防水雨裤4048套。 | 216.36 |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级渔港2个。 | 10 |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4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60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60 | ||
余姚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级渔港1个。 | 5 |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14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210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210 | ||
慈溪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26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390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390 | |
培育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 100 | |||
鄞州 | 渔业安全生产 | 10人及以上的渔船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5台、救生防水雨裤53套。 | 2.84 | |
渔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下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级渔港1个。 | 5 |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4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60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60 | ||
培育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 100 | |||
培育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 20 | |||
海曙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1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15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15 | |
镇海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1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15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15 | |
北仑 | 渔业安全生产 | 10人及以上的渔船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1台、救生防水雨裤13套。 | 0.68 | |
渔业产业发展 | 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场)1个或连片集中处理的示范区150亩以上(每150亩以上,可折算一个示范点)。 | 15 | ||
江北 | 渔业安全生产 | 10人及以上的渔船配备穿着时不妨碍工作的救生防水雨裤及与其配套的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配备人员落水报警示位仪7台、救生防水雨裤108套。 | 5.49 | |
合计 | 608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