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8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功能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秋收冬种在即,为确保重要农时季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预防农机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省关于切实加强秋收冬种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市“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平台,发放安全资料等方法,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教育提醒农机作业人员做好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农田作业场所,切实提高农机手和广大农民群众遵章守法、安全出行的意识。
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地要加强对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危及农机安全生产的农机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检查,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矿山工地、事故多发路段、外省籍拖拉机聚集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为“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要强化变拖执法检查。各地要把我市持续开展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与“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密切警农协作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涉假牌证、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改装拼装、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全面落实农机领域“最多跑一次”,补贴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等各项业务“一窗式”服务,即时即办,服务快速、便捷。及时为机手和农户提供天气情况、作业服务需求等信息,积极做好秋粮的抢收、抢烘保障工作,确保粮食颗粒归仓。完善“秋收冬种”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接到农机较大安全事故报告,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置,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五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秋收冬种”期间实行周报制度,从本周开始到11月下旬,每周五下班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报表),并按照省厅关于做好“秋收冬种”工作总结的要求,请各地于11 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处,确保“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联系人:任立群,电话:89185160。
附件:宁波市“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周报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宁波市“秋收冬种”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周报表
(2020年 月第 周累计数量)
区县(市):
发送安全提醒微信、短信(条) | 发放宣传资料(册份) | 联合公安交警共出勤(次)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拖拉机(台) | 查处违章拖机(台) | 排查安全 隐患(起) | 消除安全隐患(起) | 培训情况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