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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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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2-09 15:37
  • 来源: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省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以及郑栅洁书记、裘东耀市长、卞吉安副市长等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综合施策,狠抓落实,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非洲猪瘟应急防控工作情况

    (一)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措施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逐级建立责任制度,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防控责任。我市每个乡镇(街道)、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和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均落实了监管责任人。二是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部门防控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养殖、调运和屠宰等环节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消毒、隔离、封闭式饲养、禁止泔水或餐厨垃圾喂猪等终端防控措施到位。

    (二)加强应急管理,打好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围绕养殖、调运流通、屠宰等重点环节,抓实抓细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堵住风险漏洞。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层层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从2018年8月开始启动疫情排查和日报告制度,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不间断的排查。全市累计排查养猪场(户)37925场(次)、生猪屠宰场2577场(次)和无害化处理场1075场(次),累计排查生猪7113万头(次),未发现异常情况。二是严把养殖关。开展宣传告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指导规模养殖场进行“外闭环、内分区”模式改造,构筑生物安全屏障。对前期排查中发现存在饲喂泔水的146户养猪场列入重点巡查对象,严防泔水饲喂回潮。全市累计发放防控告知书2500 余份、技术资料6000余份,派出检查人员2600余人次。三是严把屠宰关。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成立了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屠宰环节防控应急预案,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全流程消毒等制度。结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严防染疫、病死生猪私屠滥宰后流入市场。

    (三)加强精准防控,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针对非洲猪瘟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宁波市按照“外堵、内清、严防”的要求,聚焦非洲猪瘟防控关键环节,以“四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从养殖、屠宰到流通的全链条监管,不断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性、区域性疫情风险。一是建立运猪车辆定点消毒、凭证运输制度。为有效消除运输环节传播疫情风险,全市设立23个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对98辆生猪运输车辆纳入备案管理。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定点清洗消毒后出具消毒证明,经备案并持有效消毒证明的车辆,才允许开展生猪运输业务。一旦发现承运车辆未经备案或无消毒证明,检疫人员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实施省外生猪及其产品“点对点”调运制度。今年1-11月份,全市共从省外调入生猪53.4万头,生猪产品7.6万吨,市场供应总体平稳。三是建立企业自检和部门抽检相结合的检测制度。1-11月份,市级畜牧兽医部门共检测来自猪肉流通仓储、屠宰、养殖和无害化处理等1029余个场(次)11492份非洲猪瘟样品;全市6家生猪屠宰场点已全部开展非洲猪瘟PCR检测,做到“批批检、全覆盖”;全市24家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已全部通过委托方式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四是完善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全市共向8家生猪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27人,检疫协检员96人,1-11月份共屠宰检疫生猪119.6万头,检疫监管力量覆盖面达到100%。

    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一)强化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区、县(市)两级政府都成立了“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由政府分管行政领导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季节性动物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下发专题文件,对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及时、完整地作了贯彻部署。为切实抓好生猪增产保供目标任务落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局生猪增产保供工作专班。市、县两级均建立了畜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稽查队,形成信息互通、情况会商、联合执法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二)强化应急演练管理。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安排,结合防控工作实际,我局拟于2019年12月13日,在奉化举行宁波市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本次应急演练采用桌面演练的方式,模拟我市某区屠宰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启动Ⅳ级疫情应急响应,并形成防控非洲猪瘟“96349”工作法。整个演习通过视频展示了疫情应急处置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我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强化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通过日常监测、集中监测和飞行抽检相结合,切实强化免疫效果评价和疫病风险的监测预警,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对1613个饲养、屠宰及交易场点采集的5.9万份样品进行口蹄疫、禽流感、H7N9流感、猪瘟等8种主要动物疫病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此外,在全市建立了2个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点,对候鸟的迁徙通道布控监测,定期对杭州湾湿地和雅戈尔动物园的野禽开展抽检,完成野禽流感采样监测60余份。通过日常监测、

    (四)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按照重大动物疫情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一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市、县、乡镇(街道)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反应快速。二是完善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指导各地落实屠宰、养殖环节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准备。建立了市县两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类应急物资足额到位。据统计,今年市级储备防护服、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1万余套、储备检测诊断试剂1.2万余头份。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建立防控信息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防控工作动态。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力量薄弱、防疫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成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要掣肘。全市在一线从事动物检疫并出证的官方兽医116人,其中产地检疫官方兽医89人,大部分归口于乡镇农办,普遍存在混岗现象,日常检疫工作主要由基层协检员来实施;屠宰检疫官方兽医27人,且各区县市人员配置不均衡,监管压力较大。此外,县级兽医实验室硬件设施落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大量的检测监测由市级兽医实验室承担,很难做到疫情的及时发现和早期诊断及评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把生猪养殖环节作为防控的主战场和落脚点。通过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等方式,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非洲猪瘟防控“五必须”“四严禁”要求,即必须实行封闭式饲养管理,必须落实规模场非洲猪瘟检测制度,必须确保养殖场用水安全,必须规范处置病死猪,必须改善猪群营养水平;严禁泔水喂猪,严禁外来人员和未经彻底消毒的车辆入场,严禁未经安全处理的饲料兽药和生活用品等入场,严禁从高风险区调猪补栏。

    (二)推进生猪全产业链条严管“百场示范、千场提升”行动。指导规模猪场、屠宰场等企业因地制宜、因场施策,严格车辆管理,提高消毒、隔离等措施的严密性和科学性,确保今年完成88家规模猪场、2家屠宰场改造提升计划,择优创建示范主体10家,进一步提升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三)继续抓好生猪及生猪产品“点对点”调运监管。进一步强化调运主体和调运过程管理,对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风险管控和整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有效保障市场流通秩序,提高猪肉市场安全保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