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白鹅”属浙东白鹅种。据《浙江省畜禽品种志》记载,“象山白鹅”由当地先民捕捉的野雁,经长期驯养和选育而成。西晋时期象山就有白鹅饲养。“童女驱鹅女侍养”这句象山民谣,见证了象山悠久的养鹅历史。目前,象山白鹅年饲养量达90万羽,其中种鹅30万羽,年出栏肉鹅60万羽,白鹅产值达2.63亿元。
为促进“象山白鹅”的品种保护,全面提升“象山白鹅”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助推乡村振兴。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提出“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近日,宁波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召开“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品质鉴评会。
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站长陈淑芳带领鉴评组专家考察了象山白鹅文化主题馆。常务副站长李玲对象山的地域环境、白鹅的发展历史和象山白鹅的品质特色做了汇报和介绍。专家组对象山白鹅的品质特征进行了鉴定,对质量控制规范和历史人文资料提出了修改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象山白鹅体型中等,体态匀称,全身羽毛白色,头部肉瘤高突,呈橘黄色,颈细长,虹彩呈灰蓝色,胫、蹼呈橘黄色,爪呈玉白色。70日龄平均体重达4.5千克,成年平均体重公鹅达6千克,母鹅达5千克。鹅肉色泽光亮、肉质细嫩、肉香浓郁、肉味鲜美。象山独特的半岛县域,众多的港湾和丘陵平原相间的地理环境,给象山白鹅提供了优越的生长环境;亚热带季风气候和丰富的水资源促进了牧草生长。
下一步,市、区两级地标工作机构将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申报资料,并充分做好农业农村部的评审答辩准备。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进一步保护好象山白鹅地方品种,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