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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执法 依法治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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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1-12 16:54
  • 来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 作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农业农村重点要点工作,积极开展“亮剑2019”“三打三整三提升”“三项督察整改”等专项执法,落实渔船安全、伏休管理等日常执法检查,不断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推进渔业安全执法整治力度大。一是强化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春雾季、秋冬汛和重大节假日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保持渔船安全检查高压态势。落实开展海上铁拳暨渔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安全设备配备使用、休闲渔船、非法建(改)造渔船等专项整治,提升依港管船能力。实施重点渔船安全跟踪检查制度,将涉氨、未按规定年检、挂靠脱管等9类安全隐患较大渔船列为重点进行动态跟踪执法。今年以来共组织渔船安全专项执法行动1662次,检查渔船6225艘次,立案查处安全违规案件356起,移送公安机关28起、涉案人员37人,现场整改渔船863艘,限期整改渔船456艘。印发《宁波市渔船安全生产须知》等宣传材料1.3万份。二是较好完成海上应急搜救、渔船防台、渔场秩序维护等平安渔业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渔政船定点值班巡航,设立市渔业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实施安全联动24小时值班制度,市队组织渔政船执行定点值班巡航46航次,历时279天,航程12935.7海里,驱赶在海底管线、大轮航线区域作业渔船635艘次。执行抢险救助任务14次,历时338.9小时,救助遇险渔船13艘、货船3艘,遇险船员30人、伤病船员3人。组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全市性执法行动,保障了国庆前后渔场形势安全稳定。全力做好渔船防台工作,“利奇马”“米娜”等台风期间有效排除渔船险情5起,查处违反防台禁令渔船31艘,确保了台风期间渔船和船员的零损失(伤)。三是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制定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重点抽查“三品一标”产品、重点整治品种和海捕水产品,市本级共检查养殖单位(船)266家,抽取样品392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违规行为3起。

    二、实施非法捕捞常态化治理成效显著。全市渔政执法机构持续深化“一打三整治”打非治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海上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行动1660次,检查渔船8496艘、陆上涉渔经营场所7504家,立案查处违法捕捞案件418起,移送公安机关55起、涉案人员162人;清剿违规、禁用渔具2.86万顶(套)、涉渔“三无”船舶238艘,没收违禁渔获物371916.83公斤,促进了渔场生产秩序的稳定。一是落实“亮剑2019”系列渔政专项执法行动。采取联合执勤、平台监控、专群结合等方式,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违规高发海域。加强禁渔区管理,依法打击渔船跨界捕捞作业。组织开展打击电鱼、清港清网、“三无”船舶联合清剿行动,努力遏制重点违法行为多发、反弹。二是加强伏休管理和幼鱼资源保护。常态化开展伏休期海上巡查,严厉打击伏休偷捕、跨区域违捕、擅自改变作业类型等违法行为。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渔获物销售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市场销售幼鱼等违禁渔获物行为。市“一打三整治”督导组对全市各区(县)市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水产交易市场、饭店夜排档等销售违禁渔获物物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共检查涉渔经营场所139家次、厢式货车40余辆,收缴、暂扣无合法票据来源的违禁渔获物194.05公斤,约谈市场举办方40余家。三是抓好内河渔政管理。落实《姚江船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方案》,开展姚江现场巡查10次、无人机巡查19次,对新增零星网箱及时组织清理,按期完成省环保督察姚江船屋整治销号任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城区内河集中整治行动514次,查获“三无”船筏等139艘(个)、电捕工具73只(套)、违规网具3800余顶。四是抓好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执法。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科技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救护工作,处理误捕、伤亡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155头(尾)。调查处理非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案件1起。在苏浙沪皖鲁五省市履约会议上介绍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经验。

    三、落实“三项督察”整改等任务进展顺利。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相关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三项督察”整改任务。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32宗未落实恢复原状案件中31宗已完成整改及县级销号,完成7宗重点填海围垦项目违法用海查处。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宁波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调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海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的通知》([2019]57号)要求,我队已将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销号材料,台账资料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步将继续配合市资规局做好督察整改督导工作。国家海洋督察3个牵头督导问题全部完成销号并已按要求上报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另将继续配合牵头督导部门完成4个问题的整改及销号。省环保督察涉及我队的1项涉海问题整改已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各地目前已陆续按序时进度启动整改验收。二是协助海洋部门继续开展岸线巡查执法工作。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核查等措施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用海行为,并及时通报市级海洋主管部门。三是持续开展象山港表层废弃物清理工作。截至10月底,安排打捞船舶出航63航次,打捞处置象山港表层废弃物70.75吨。

    四、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完成市级机构挂牌、三定方案拟定,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及时对执法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调整。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商推进海洋执法委托事宜。二是不断推进队伍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政治生日、主题党日、集中夜学、观看法治电影等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日常办公秩序检查、统一着装、签订廉政责任书等措施抓好队容风纪管理。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信息宣传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举办军训、渔政业务、信息和写作技能、执法装备使用、海洋执法业务和执法船艇应急保障演练等培训活动,努力提升队伍执法业务水平。开展渔政志愿者、执法船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机构改革后渔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形象宣传。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密切与公安、海警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和规范涉刑案件移交工作。象山、奉化等地已基本建立渔船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移送较为顺畅。持续组织开展象山港统一执法,开展巡查293天,航程13185海里,查获涉嫌违法渔船105艘,清理违规网具300余顶。抓好护渔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渔政协查员培训班,培训协查员93名。象山港执法基地全面投入使用,全市新增1艘执法船、2艘执法艇,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保障能力。充分依托基地雷达视频联动监控系统,加强执法信息监控和联动,实现违法违规行为精准高效查处。深化无人机在海上、滩涂岸线、姚江等区域常态化巡查应用,累计飞行150航次,航线5500多公里,为执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实况和数据支持。首次利用无人机对宁海、象山、鄞州等地养殖塘和渔港进行台风灾后巡查,提高了救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