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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优先发展要求推动农业和农村再上新水平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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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0-31 10:04
  • 来源:宁波市委
  • 作者:宋越舜
  •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系统谋划、市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宁波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继续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同时,此次市农业农村系统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农办和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建立完善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总体部署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我市“三农”发展实现了良好的工作开局。

    一、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清醒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

    上半年以来,全市“三农”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是“总体稳”,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主导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二是“亮点多“,如在乡村治理创新方面,成功举办了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村民说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两个案例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又如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我市成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在农业农村部的中期评估中,获得充分肯定。三是“工作实”。坚持以整市列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先行创建市为契机,上半年又相继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基本构建起五年战略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等多层次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出台或即将出台43个政策文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为自然、市场、安全“三大风险”和土地、人才、资金“三大制约”。一是自然风险。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年初遭遇历史罕见的持续阴雨寡照天气,梅雨季出现集中降水,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二是市场风险。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农产品始终走不出“要么太多、要么太少”的怪圈。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大部分农产品只能作为生鲜产品销售,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较弱。三是安全风险。渔业生产的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外地调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四是土地制约。农村各项建设用地,如新产业新业态用地、设施农业用地、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用地等难以保障。五是人才制约。尽管人才流向农村的愿望和趋势已有所呈现,但数量和质量还十分有限。基层“三农”干部年龄老化、知识退化、工作兼职化等现象较为普遍,新鲜力量“进不来、留不住”,乡镇农技队伍逐步萎缩。六是资金制约。财政资金投入与先进城市有差距。乡村振兴缺乏有效投融资平台,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二、既要聚焦重点难点,又要确保全面完成“三农”工作任务

    当前,我市乡村振兴五年战略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指导意见,都已经制定出台。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下步关键是围绕各自任务清单,注重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合力抓好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具体把握好五个工作重点。

    第一,要强化乡村振兴的考核导向

    认真对照省对市、县(市)区的考核办法,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抓紧、抓早、抓常、抓实,抓出成效。要把好思想认识关。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是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标志。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把好指导协调关。各类任务完成,基础在区县(市)。市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区县(市)的指导、协调、督促,尤其是针对困难问题和短板指标,要指导帮助各地采取补救措施。要把好分析落实关。市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季度分析、全年预测和模拟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落实相应措施。要把好检查督查关。把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列为今年乡村振兴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市农办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对接,研究有效措施,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进度。

    第二,要抓好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总目标是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强市,总要求是“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要培育美丽业态。按照融合发展的要求,打好生态牌、绿色牌,大力发展乡愁产业和农耕文化,培育乡村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养老、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推动美丽风景变为美丽经济。要充分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机会,举办系列活动,推介乡村美景美食。要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县乡三级农合联要实体化运作、增强服务功能,多渠道、多模式开展生产、供销、信用合作,带动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发展。

    第三,要完善乡村建设的统筹机制

    按照“百千工程”升级版的要求,注重统筹协调,打造更多的、更高水平的新时代美丽乡村。要树立整体推进的理念。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更加注重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注重全域统筹、整体推进。要坚持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以规划为引领,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要牢牢抓住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农房建设、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让乡村更加富裕、文明、宜居。要构建协同推进的机制。过去15年我市实施“百千工程”的重要经验就是建立党政主导、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更广,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更需要建立统筹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如我市要打造具有江南韵味、浙东特色的甬派民居,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研究,建设部门要开展技术指导;再如建设景区村庄,景区村庄标准怎么定,怎么评,旅游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同研究;又如建设小集镇式中心村,土地指标如何保障,都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合力推进。要打造分类指导的模式。在村庄整治建设中,各地积极探索出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如鄞州区针对村庄建设“启动难、建新难、平衡难”等问题,创新实施“联户改建”模式,鼓励农户组成改建联合体,实施“联户拆、共同建、自我管”农房建设新模式。又如象山县在零星宅基地整理的基础上推行“梳理式改造”。市农办和农业农村局在推进村庄建设中,要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推进,不能简单“一刀切”。

    第四,要实现强村富民的阶段目标

    强村富民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农”工作目标任务,提升“村强、民富”的水平。在“强村”方面,重点要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消薄”任务,继续深化“百企结百村”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巩固提升集体经济消薄成果。要积极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实施“飞地”抱团发展、镇村联建统营等模式,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共同增收致富。在“富民”方面,重点要强化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按照《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所确定的帮扶工作目标,加快落实以精准扶持增收、强化保障救助、优化公共服务、健全帮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低收入农户帮扶举措,拉长农村全面奔小康的短板。

    第五,要深化乡村治理的融合创新

    坚持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会议召开为动力,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总结提炼、探索创新我市乡村治理的一些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巩固提升乡村治理的“宁波品牌”。要做好“党建引领”的文章,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全面深化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程,优化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农村带头人,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使“一个好书记带好一个村”成为全市普遍现象。要做好“三治融合”的文章,不断丰富拓展基层治理的内涵与形式。全面推广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制度2.0版,建设“三治融合”示范工程,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推动“四个平台”向行政村延伸。要做好“以文化人”的文章,抓好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和农村各类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倡导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尚。

    三、既要狠抓工作部署,又要推动“三农”工作落地见效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短板、强创新,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干部配备和督导考核等方面动真格、见实效,争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的宁波样板。要对标职责抓落实。牢固树立乡村振兴“一盘棋”的思想,对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乡村振兴配套政策,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要拉高标杆抓落实。“标兵渐远、追兵更近”,各相关部门要有强烈争先意识,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和打造乡村振兴宁波样板目标,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提高工作标准,精准发力,补齐短板,重点突破。要转变作风抓落实。严格落实省、市委出台的减负举措,确保在在推进“三农”工作过程中,不增加基层负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优化配置、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把调查研究做深入、做扎实,切实推动解决一批“三农”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一线,访民情、访村情,以优良的作风推动“三农”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